作者vi000246 (FireCarbon)
看板PttLifeLaw
標題[其他] 比賽主辦單位疏失
時間Sat May 24 19:48:04 2014
事實經過:
我學弟妹去參加中區個案競賽
因主辦單位的疏失 包含製作投影片的電腦頻當機
帶路的領隊帶錯教室 延誤到比賽時間
比賽時間130分鐘 僅電腦問題就耽誤了30分鐘
學弟有寫了詳細的事情經過 但現在刪掉了
僅剩我學妹的精簡版 有疑問我可以再請他們說一次
問題:
想問有沒有法律能讓他們退還兩萬五的報名費呢
比賽規章裡沒查到主辦單位疏失的處理辦法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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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ncis577:還有排名排錯,導致該晉級隊伍被不小心淘汰,之後再來拜託 05/26 15:38
→ ncis577:各校領隊,讓它跳過下午比賽,直接晉兩級至少都能拿到第四 05/26 15:39
推 ncis577:(五)名的情況勒!誇張~ 05/26 15:39
推 YAMA:推高調 05/26 15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