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depravity:請律師閱卷後處理 06/26 18:27
→ maniaque:聲請簡判,應該都是認罪了...... 06/26 18:47
→ maniaque:檢察官這種寫法,該不會是合法掩護非法,公益彩券投注站 06/26 18:57
→ maniaque:兼營地下六合彩投注? 06/26 18:57
→ maniaque:個人認為,沒有把所有犯罪證物繳出,或者供出上游的話 06/26 18:58
→ maniaque:應該大概就是這樣吧..... 06/26 18:58
→ penny20:所以這樣子會很嚴重嗎? 06/26 19:06
→ maniaque:請定義 "嚴重" 06/26 19:08
→ penny20:會嚴重到被關嗎? 06/26 19:09
→ penny20:但是裡面已經是所有的證物了... 06/26 19:10
→ maniaque:是"警方能查到的證物",還是"從以前到現在的證物??" ^_^ 06/26 19:19
→ maniaque:沒搜索票又不能隨便亂衝,經營者也知道這點,到處藏分開藏 06/26 19:19
→ maniaque:讓警方查到斷源頭,只能把能查到的移送....您說呢??? 06/26 19:20
→ maniaque:是要跟檢察官講"第一次經營,第一次試辦,第一個客人" 06/26 19:20
→ maniaque:"第一筆生意"就被警察抓到???? ^_^ 06/26 19:21
→ penny20:是警方搜到的證物,但也沒有在經營,何來的到處藏呢? 06/26 19:33
→ maniaque:沒經營,怎會有簽單?怎會跟警察承認有在經營?? 06/26 19:34
→ maniaque:聲請書第一頁下段寫的內容,能不能看一下?? 06/26 19:35
→ penny20:簽單可能是有其他人想簽的,請幫忙註寫的吧! 06/26 19:37
→ penny20:想說一起或是平均分攤的...但我沒看到所謂的簽單長相 06/26 19:38
→ penny20:所以都只能說是可能性 06/26 19:39
→ maniaque:呵~~~不知道有筆錄這種東西嗎??? 06/26 19:53
推 qoomii:聲請簡判代表不會被判超過六個月,且通常可以易科罰金 06/26 19:57
→ qoomii:看起來被告已經承認又有扣到簽單,蠻明確了 06/26 19:57
→ qoomii:建議別節外生枝亂給意見,有沒有作被告本人最清楚 06/26 19:58
→ qoomii:提供賭博場所...有一個供大家下單的地點通常就算是了 06/26 20:00
→ qoomii:除了彩券行外,也常見在宮廟或是住家、雜貨店、小吃店等 06/26 20:00
→ qoomii:組頭...不需要有特定器材 06/26 20:01
→ opm:檢察官那裡就算認罪,做的也不知道是起訴,緩起訴,不起訴... 06/26 20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