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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高雄氣爆的事情, 有個潘性男子在臉書上公開嗆聲: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071655 我到他的臉書上留言,留了: 快去看醫生,腦殘沒藥醫,只好就地掩埋了。 昨天早上收到他的私訊: 表示他要提告,並且不要道歉,只要五千元。 請問這樣的狀況該如何處理? 問題: 請問這樣是否告得成? 我自己認為我沒有針對他。 後兩句只是陳述事實,並沒有針對任何特定對象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25.120.248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07734760.A.A19.html
nengneng: 告得成,等著上地檢署,檢察官會勸和解。 08/11 13:45
MELOEX: 總之 錢準備好 三五萬買一個教訓 08/11 16:36
MELOEX: 五千可以解決就不要等被告 08/11 16:37
hsinyeh: 用罪證確鑿來形容都不為過 08/11 16:47
gary0217: 5000可以解決一切,可以當買個經驗 08/11 17:55
yukikochen: 我想再請教一下,如果付5000後對方食髓知味又再度要求 08/11 19:24
yukikochen: 三五千元的話應當如何處理? 08/11 19:24
MELOEX: 交付款的當下就要對方簽和解書了 08/11 19:35
MELOEX: 前因後果寫清楚 然後留下和解金簽收或匯款紀錄 08/11 19:36
MELOEX: 然後就是以後多注意自己的言行了0.0 08/11 19:37
yukikochen: 謝謝樓上~~ 08/11 21:14
yukikochen: 雖然苦主不是我 XDD 但是防範我哪天遇到渣渣衝動 08/11 21:14
FlashGet: 付5000 + 一定要簽合解書 08/12 10:34
kj66: 告得成的話,要3,5萬喔.....看來真的要謹慎發言 08/12 17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