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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敘述一下大概情況 我去年8月滿20 女生 目前大二,因為放寒假所以回家裡住 昨晚我和我父母三人吵架,後來我父母兩人開始吵錢的事情 我平常使用的是我父親名字的郵局帳戶,而裡頭的生活費是我媽每個月匯給我的 我爸的個性是他一生氣就會把所有給你的東西全部立刻收回 小時候如果身上穿的衣服是他買的他會叫你把"他的"衣服脫光然後滾出"他的"家 因為現在是吵錢的事情,所以他叫我把提款卡還給他,他現在要用,不給我用了 他開始咆哮,要我出門去把裡面現金全領出來,提款卡還給他 我一開始不想理他,但他說他要自己去拿回提款卡 於是闖進我房間,一腳踢翻我的行李箱(我剛從日本回來幾天還沒整理) 這時我趕上去,拿走我的提款卡,出門,然後在外面閒晃到一兩點才回家。 回到家後他還在客廳但沒有理我,於是我逕自上樓睡覺了。 -- 今天早上八點,我被他的敲門聲吵醒,起床開了門後,看見他站在門口 (這邊我已經不記得他說了什麼,因為我幾秒前才醒,腦袋還沒轉過來, 後來他就開始發瘋了,所以我直到現在都無法想起今天早上他到底說了什麼) 只記得他好像要找我拿昨晚我開過的車鑰匙 又好像說要把他買給我的電腦拿走叫我備份 但我因為還在恍神沒意會到他說什麼 他就發飆了(從開門到發飆的過程只有幾秒) 他闖進我房間 說:不備份是不是?那我現在就拿走! 我那時嚇醒了,我說:給我時間備份!備份後我會還你! 他找到我的手機,拿起來說:你剛剛為什麼不備份!我剛剛在講話你為什麼不聽! 我的筆電裡有重要的專案資料,我知道他會一拿走就故意馬上全部重灌 我弟弟那時正在準備出門上學(很大隻的高一生)聽到打架聲音打開門 我拿著筆電 沖進我弟房間 我爸也進來 開始用直接搶奪的方式要拿走我手上的筆電 後來我們倒在地上扭打 這當中我有許多擦傷碰傷 我弟在旁吼他要把他拉開 但我媽怕我弟力氣太大傷害到我爸所以阻止了他 我爸有用手直接推我的臉 也有把我甩在地上(他很肥很大隻) (此時我的手機已經被他拿走,因為也是他買的) 後來他又沖進我房間 這時他改口說要找我昨晚用過的車鑰匙 他開始一個個打開我的抽屜 把所有東西嘩喇喇全部倒在地上 每一個抽屜都如此 踢翻所有他能踢翻的東西 然後順手一推把我養的老鼠籠子推到地上 籠子裂開 我的老鼠滿臉是血 總之把我的所有東西都拿起來摔、砸、丟在地上 說著:妳不給我車鑰匙是不是?我就繼續找啊! 可是那時我因為剛起床+剛打架過 腦子根本一片混亂 全身都在抖 無法思考任何事情 我當下很害怕老鼠死掉 所以一直哭 其他根本無法思考 所以我趕快跑到一樓 撥了幾本他的樂譜到地上 想轉移他注意力 他跑下樓阻止我 然後我再趕快跑上樓 冷靜一下從廢墟裡找到車鑰匙後拿下去給他 他就開車走了。 這是我的房間照片,事後馬上拍的, 除了老鼠籠子我馬上把他提起來放回櫃子上外我幾乎沒動過 請問有這些照片有用嗎? http://imgur.com/hyb2DIw http://imgur.com/aup6vb9 http://imgur.com/wKpKA8b http://imgur.com/sXs3nLJ -- 以上是事情發生經過 他出門後,媽媽打電話回家給我,她說: 趁爸爸還沒回家,你快把行李收一收逃到台北去,過年再回來就好,妳趕快走 所以我現在逃到台北了。 我想請問的是 我能不能申請保護令 讓他不能在情緒上來時靠近我和我的房間? 上網查了一些資料還是有些霧煞煞 我目前只知道要驗傷...(掛急診嗎...?) 還想請問幾個問題 首先,他宣稱那是他的房子,他要找東西,所以把我房間裡"所有東西"都摔個稀巴爛 請問這樣可以是"他在找東西"的合理行為嗎? 其次,上大學時他買了那台電腦給我,現在說因為是他買的所以他要收回,我說給我時間 備分裡頭的資料,他不肯,所以用硬搶的,後來我們倒在地上拉扯。 最後電腦螢幕碎裂,主機不曉得是否完好。請問這樣合法嗎?(他的電腦,我的資料) 同以上裡由,手機也被搶走了。他擅自登入我手機能登入的帳戶把密碼全都改掉讓我 無法登入(目前知道的有我的apple ID、FB擅自使用我的權限刪除我的貼文、LINE因為電 腦登入需要手機驗證碼所以也變成無法使用。他還知道我的google密碼,我不知道他有沒 有擅自做什麼修改),請問他這樣做,有可能以任何理由會是合法的嗎? 我擔心兩件事 1. 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家暴,他是大學教授,很聰明,對法律尤其熟悉,他知道不能直 接傷害我,我怕沒有影片只憑身上的一些擦傷和看不見的瘀青無法證明他家暴。 2.他是以"在找東西"的理由翻(摔)我東西,我們會發生拉扯也是因為他要搶走電腦及手 機,一切都是"有理由"的,而不是他一拳揮我臉那種打,我不知道這樣還有沒有可能構成 家暴。 跪求法律專家釋疑,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2.204.19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22444754.A.83E.html
depravity: 那照片當然不夠了 任何人都可以造成那樣 無法證明誰弄 01/28 20:42
可是如果我媽或我弟可以證明那是我爸一個人造成的呢? (depravity 刪除 sandyQQ 的推文: 違規) ※ 編輯: cart76002 (140.112.204.198), 01/28/2015 20:53:17
b7061334: 你想太多了,聲請保護令不需要太多證據,保護令是主觀 01/28 21:31
b7061334: 的,光是讓你受到恐懼害怕就夠了。當然能蒐集更多證據( 01/28 21:31
b7061334: 錄音錄影最好)其他傷害,恐嚇,妨害電腦使用,看你要不 01/28 21:31
b7061334: 要提出來一起告,有空去派出所一趟,台北年輕警察多,通 01/28 21:32
b7061334: 常會很熱心幫你聲請保護令。 01/28 21:32
b7061334: 找個朋友陪你去派出所找警察聊聊比較快 01/28 21:33
jacvky: 家暴專線:113 01/28 22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