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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(當事人雙方暫以AB代替) A想向B買土地和該地上的房子, B也有意要賣土地及房屋, 但該土地被假扣押。 B有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, 但該地上的房子(40幾年的房子) 沒有保存登記(目前B仍住該屋內)。 問題: 1.A若成功買到B之房屋和土地,請問皆可登記給A嗎? 2.A買到土地及房屋後,是否可以自行整修房屋? (因為該屋沒有保存登記,目前是因為有假扣押存在, 才有臨時建號。而有臨時建號,才可以整修房屋(這觀念對嗎?), 一旦假扣押撤銷後,臨時建號就沒了) 3.A要向B買該地及房屋,還需要注意什麼事項嗎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1.51.12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27813618.A.E73.html
Ulster: 1.(1)土地不行,因為土地登記規則第114條第1項 04/01 02:05
Ulster: (2)房屋不行,無登記可供辦理 04/01 02:06
Ulster: ......不好意思,是141條 04/01 02:08
MELOEX: 沒有保存登記=沒有權狀 你要買什麼0.0 04/01 02:10
a9301040: 可以買,違建不能登記也有事實上處分權,但假扣押,買了 04/01 07:43
a9301040: 非常可能會被拍賣,對方應該快敗訴了 04/01 07:43
Ulster: 2.基本上可以,但可能為人作嫁(樓上所言 04/01 08:04
Ulster: 3....查一下 買人的本案狀況如何 04/01 08:04
Ulster: ...... 賣人(一直漏字囧 04/01 11:02
einnoc: 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已經被假扣押了沒有辦法登記給你呀~~ 04/01 23:06
einnoc: 若真要買 請他把債務處理好吧 不過我看是很難 04/01 23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