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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買不到兩個月的手機在公車上遺失 在起身準備下車時掉在椅子上後 馬上被剛上車的乘客撿起 掉落過程及被撿起的過程 還有撿起者的樣貌特徵 全被客運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 問題: 因為有在客運公司直接打110報案 警方到場表示無法受理 請我到公車站的轄區 而我也有到警局先登記遺失 我知道警察忙碌找手機他們並不一定願意 找手機對他們績效幫助不大我理解 因此想知道這種狀況下有沒有可以說服警方 透過公權力協助找回手機的方式 因為畫面都有了對警方來說 應該不難找 若連有畫面都無法協助 那以後在台灣遺失物品真的很危險 或是一個不留神東西被侵佔了也拿不回來 手機排版若不美觀請告知 在這裡先謝謝願意幫忙解答的網友 謝謝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Sent from my Androi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6.243.6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45415298.A.878.html ※ 編輯: cmosdigital (140.116.243.66), 10/21/2015 16:21:54
SoaringHawk: 1.通保法規定,侵佔遺失物這種罪就是不能調 10/21 16:34
SoaringHawk: 2.反正原po你就侵佔遺失物罪告下去 10/21 16:35
SoaringHawk: 警察不受理就打電話到督察室檢舉 10/21 16:35
SoaringHawk: 3.有監視器畫面跟找到人還有一段差距 10/21 16:36
SoaringHawk: 不過那也是警察的事,原po你不必管 10/21 16:37
cmosdigital: 感謝s大的熱心,目前知道有通保法所以沒有想調通聯 10/21 16:41
cmosdigital: 的意思,而撿起者公車司機都有印象,因為對方搭車時 10/21 16:43
cmosdigital: 間很固定,不知道這樣是否有幫助,也謝謝您提供可以 10/21 16:44
cmosdigital: 打到督察室的保貴建議 10/21 16:44
cmosdigital: 更正 寶貴 10/21 16:46
cmosdigital: 警方表示 貿然告下去有被告誣告風險 10/21 18:31
niceshotse: 誣告的風險?警察都會這樣說...提告是你的權利 10/21 20:21
maniaque: 占有遺失物是侵占罪的一種... 10/21 22:20
maniaque: 換言之,要是你要告偷竊,那就不對了.. 10/21 22:21
maniaque: 另外,公權力不用在於 幫你討回失物歐..... 10/21 22:21
maniaque: 公權力僅及於對方的行為違反刑法 10/21 22:22
maniaque: 物的部分,就看運氣吧,所以修法也有它的道理在 10/21 22:22
maniaque: 討回失物,那是民法的 10/21 22:22
cmosdigital: 感謝n大及s大 另外我想問 侵占罪是刑事罪吧? 刑法337 10/21 22:30
cmosdigital: 擷取錄影畫面須該轄區員警簽名 但員警不願負責簽名 10/21 22:32
showbbs: 撿起來的人說不定又拿去丟 侵占遺失物不成立 10/21 22:39
showbbs: 都說是通勤 去等他上車阿 10/21 22:40
maniaque: 嗯,之前有看過的是,若撿了沒交到警察那邊,還是算既遂.. 10/21 22:41
maniaque: 侵占的行為已經滿足了.... 10/21 22:41
cmosdigital: 感謝s大 已經打算去等他上車了 只是擔心他不承認而已 10/22 00:18
cmosdigital: 而我們也沒有權力讓他承認 10/22 00:18
cmosdigital: 而警方又提到一點 如果對方撿到但完全沒使用過手機 10/22 00:19
cmosdigital: 將不構成侵占罪 因為有些人會說他只是忘記去 或是過 10/22 00:19
cmosdigital: 幾天本來就打算去了 10/22 00:20
maniaque: 那歸檢察官去認定,警方只負責做完筆錄移送.... 10/22 10:59
bsjimmy: 判斷的是檢座跟法官 你完全可以提告侵佔遺失物沒問題 10/22 22:16
bsjimmy: 沒有誣告的問題 是侵佔不是竊盜 10/22 22:17
bsjimmy: 如果想要拿回手機 唯一的方法是在公車上等他 然後上車後 10/22 22:22
bsjimmy: 請司機開到就近派出所 警員上車後表示你要對該員提告 請 10/22 22:22
bsjimmy: 求警方盤查留對方資料 該員除非身上你的手機還在 不然不 10/22 22:22
bsjimmy: 算現行犯 之後就先做你的提告筆錄等函送 10/22 22:22
bsjimmy: 過程中不能對他有強制或妨害自由的行為 10/22 22:23
bsjimmy: 他要怎麼解釋是他的問題 監視器有拿是事實 10/22 22:23
cmosdigital: 感謝m大以及b大 所以我無法至警局說我要提告 然後讓 10/22 22:54
cmosdigital: 檢察官自己去找監視器調查是誰侵占我的手機? 10/22 22:55
cmosdigital: 還是這樣是可以的 只是檢察官可能很忙不願幫忙 10/22 22:55
bsjimmy: 說實話 這種案子 警方主動積極偵辦的機率不高 10/24 01:37
bsjimmy: 你現在的問題是你沒有對方的資料@@ 你提告時雖然他們會 10/24 01:42
bsjimmy: 問你懷疑的對象 但如果只有純監視器 這件案子石沉大海的 10/24 01:42
bsjimmy: 機率… 話說你有去警政網上的拾得遺失那邊看過嗎? 10/24 01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