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您好,在此想請教各位法律達人 我在該公司上班一年多, 前後簽了三份契約(有工作期間) 因為公司違反勞基法, 我已找律師諮詢,並將提出民事求償,及精神撫慰金。 第三份合約到期前三週, 主管告知將把我調到其他分部(趕人) 合約到期當天,主管要我簽署下份合約, 我沒簽, 因為合約到期了,我就沒再去上班, 律師要我回去簽自願離職書(覺得奇怪), 沒去上班後第三天我回去簽自願離職書, 後來開調解,律師叫我簽名, (放棄所有民事求償) 我被騙簽名,因為我相信他。 但心中有很大疑問,不是該寫存證信函嗎? 透過律師資格查詢後,我發現是假的!!! (他說諮詢不用錢,我問三次,他說不用) 這樣還有救嗎? 公司後來被勞工局處罰鍰, 我還能向公司求償嗎? 或向假律師求償(詐欺?!) 是否可請領失業給付嗎? 感謝您花時間看完,並回覆。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5.168.5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52544981.A.B8F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