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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敝人為業務性質工作,常不進公司 但勞基法第四章30條規定要打卡反而造成困擾 若無對策,公司考慮要跟進,造成麻煩 問題: 請益有何對策?或可用簽到方式進公司再補簽?但已有刷卡系統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22.248.21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53887397.A.0E0.html
moriofan: 有種東西叫電話報上班 保全在用的 (人工或語音都有) 01/27 17:44
Afei: 有規定要打卡嗎?不是只要有出勤記錄就好了? 01/27 19:02
Subaudition: 已經改成出勤紀錄了 什麼年代了還一定要打卡? 01/27 23:24
z710382: 勞基法施行以來,一直都是要求出勤紀錄,只是雇主常用打 01/28 00:05
z710382: 卡 01/28 00:05
alawyer: 請老闆找法律顧問研擬。 01/28 11:42
liam185: 請問不打卡不進公司怎麼弄出出勤紀錄? 01/28 17:23
a9301040: LINE打卡 01/29 22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