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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由 某個實體店面在2/2 17:10 在FB與拍賣同步刊登一則限量商品 總數一共5份 在今天2/3與友人一同搶購下標後 友人選擇面交而我則是下標後立即匯款 剛好我是最後一個買下的,在之後商品網頁顯示賣完缺貨 在結標後約20分鐘對方傳訊說 要取消交易 原因是早就賣完了 友人與店家洽詢內容如下 ------------分隔線------------- 友: 請問購買的商品可以到店面交嗎? 店: 您好,不好意思,我們賣光了,造成您的不便很抱歉 友: 怎麼這樣? 店: 您好 造成您的不便很抱歉,謝謝您 友: 這樣太扯,我在網頁上看到訊息,限量特頜 連結到露天拍賣,有五個商品,我是第四個下標的 怎麼能說售完? 店: 您好,我們也有現場銷售,沒有辦法及時改到露天數量 造成您的不便很抱歉 友 沒這種道理,請問你們有在拍賣網站說明:本物品網拍與店面同步銷售,總共五把嗎? 拍賣上的數量5,不就是經由它的網拍管道要售出5把嗎? 該不會現在要說,全部在露天下標的全部都是撲空吧,因為店面賣光光了? 店: 您好,我們露天商品內容都有說明 "下標前要先詢問有無現貨" 我們出貨順序會以現場購買跟已經匯款者為優先出貨,所以對您抱歉了 ------------分隔線------------- 問題 請問依照上述邏輯,是否可以以"拍賣網頁說下標前要優先詢問"當優先規則 而拒絕給付下標成功的購買者? 因為我得知下友人與店家洽詢內容 以及對方在我傳訊要求說"可以等補貨後再交貨"時,立即回應說 "限量僅五份,其餘照原價賣" 因為依民345有說過 「稱買賣者,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,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。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,買賣契約即為成立。」 另網路查了一下商品陳列於網路拍賣上 並將價錢標在商品上視同「陳列貨價標示價格」,就是出賣人的要約 (民法第154條) 那麼我可以把下標結帳並匯款完畢這動作,視為契約已成立 拒絕對方請求取消交易嗎? 如果可以的話,當對方耍賴不想給付並且一直要求退款時 有何反制方式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50.99.13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54505300.A.27B.html
hsinyeh: 你可以舉證你損失多少你可以上法院告他..... 02/03 22:10
cutebluecat: 15摳的轉帳手續費 XD... 02/03 22:28
a9301040: 還沒匯款也沒手續費,他如果去匯,還要賠手續費給對方 02/03 22:56
cutebluecat: 其實也沒打算要補償 只是發現店家對不同下標者的說詞 02/03 23:08
cutebluecat: 都不一致,覺得根本在忽悠人,所以才想說有沒有辦法 02/03 23:09
cutebluecat: 讓對方履行契約交貨而已 02/03 23:09
hsinyeh: 合法的就上法院啊 02/04 00:14
flyiii: 沒有,你跟他是不是已經契約完成都不知道了還談履約 ? 02/04 17:29
flyiii: 這東西比較像你下訂單,他查倉庫之後拒絕你的訂單 02/04 17:31
flyiii: 哪有你下單對方就肯定要有貨的. 02/04 17:31
cutebluecat: 了解囉~ 02/04 23:25
volkov: 他有錯的話,你要上法院告交付貨品 02/06 11:15
volkov: 當然有辦法讓對方交貨,上法院 02/06 11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