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heddare (仔仔大寶貝)
看板PttLifeLaw
標題[其他] 集資買物資捐贈私人單位
時間Fri Mar 4 15:45:50 2016
有個公益的問題想請教。
若於公開的網路平台上(例如臉書、PTT)
募集資金購買狗飼料,
所募金額請網友匯入發起人的私人戶頭,
達到目標金額後,由發起人轉帳到飼料廠商的戶頭,
然後由廠商直接將物資載至受贈狗園。
(廠商會給予出貨單據跟收款收據,但此單據為總金額收據,無法抵稅)
以上這些行為有違反公益勸募的法律規定嗎?
補充:
網路上查到了這篇
http://www.pshuang.cc/2015/07/blog-post_5.html
如果假設這篇內容的是正確的,那我上述的問題是否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了?
因為我幫忙的是非協會單位的個體流浪狗園募物資,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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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8.28.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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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MELOEX: 你指的是那個細節不對? 03/05 00:08
→ MELOEX: 你認為廠商應該要開接受捐贈可以抵稅的收據給你還是什麼? 03/05 00:12
→ cheddare: 也不是覺得有那個細節錯誤,是想知道這樣募資有沒有違法 03/05 08:26
→ cheddare: 的地方 03/05 08:27
→ MELOEX: 發起人嗎? 沒有 03/05 09:54
→ cheddare: 謝謝M大 03/05 16:07
→ enterpirse: 這樣看來應該是「受贈團體」舉辦的物資募集,而非飼料 03/14 03:58
→ enterpirse: 廠商,而如果你問的是集資的發起人,看來是沒有 03/14 03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