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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3月份收到公路法事件處分書 違規事項:103期別普通重型燃料費450未繳 處罰新台幣600元 當下以為是烏龍罰單,致電監理站 監理站回覆:若101年度未繳才是烏龍罰單,所以103年度未繳的要罰。 可是我記得我有繳,於是花了幾個小時,終於找到收據,請問可以要求監理站表示些什麼嗎? p.s. 我還騎回戶籍地郵局拿罰單,來回花了80分鐘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7.121.1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60440339.A.EB7.html
Woqeker: 再打一次電話不就好了? 04/12 14:30
KKyosuke: 申訴即可,有沒有繳行政單位也查得到 04/12 14:42
KKyosuke: 其實你第一通就該反應這點讓他查詢了 04/12 14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