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iscu: 應該可以判斷出 房東的意思是找到從七月開始的 05/02 19:48
→ flyiii: 那些證據都跟妳沒關係. 05/02 19:51
推 KKyosuke: 乖乖繳錢吧 05/02 19:52
→ MELOEX: 通常這種狀況是房客找到新房客接手 一切就好談 05/02 20:10
→ MELOEX: 你的狀況 就 還是 乖乖交錢吧 05/02 20:10
→ MELOEX: 什麼都別人做都希望別人給你方便的概念 05/02 20:11
→ sindyevil: 看契約怎樣約定囉,應該提前終止條款吧?然後該給的違約 05/02 20:15
→ sindyevil: 金要給,另外學生身分又如何? 05/02 20:15
→ justicesword: 重點是你違約,當初契約怎麼打就怎麼辦。不然就自己 05/02 22:50
→ justicesword: 上法院去打訴訟也可以。 05/02 22:50
推 m06: 六月辦離後,如果房東有收你七八月房租;可以順路回來看看這 05/03 00:40
→ m06: 兩個月有沒有人住,可能會有驚喜 05/03 00:40
→ justicesword: 就算有人住也一樣 05/03 01:22
→ depravity: 房東表示:我收的是兩個月的違約金 05/03 05:16
→ yesyesyesyes: 應該是你毀約在先吧..... 05/04 20:45
→ yesyesyesyes: 是學生又怎樣 真的很討厭有人拿學生當藉口 05/04 20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