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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我是替朋友代po的 我是護理人員,我在護理之家上班, 因為病人有肺結核的關係,衛生所要求我們進一步抽血檢驗有沒有結核桿菌, 結果我的報告呈現陽性,衛生所要求我去醫院就醫, 就醫之後醫生要求我吃肺結核藥物預防性投藥9個月, 原因是這兩年有可能會發病,所以我必須要把發病的機率降到最低, 在投藥的過程中也有不適的副作用, 問題: 因為機構的病人肺結核造成我現在必須承受9個月的服藥及9個月的副作用, 所以我現在要向機構求償我的身心賠償,但我不知道該從何方向跟機構求償, 畢竟我身為護理人員以老闆的角度他一定會覺得我必須要跟他一心, 但,在這中間處理過程中有許多的疏失,所以我決定我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並要求他要賠償我的損失,請問我該怎麼做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非常感謝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0.131.5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62546164.A.EAF.html
lokazdszone: 勞保條例有職災補償,勞基法也有職災補償,結核病是 05/06 23:25
lokazdszone: 職業病項目。 05/06 23:25
Hanbor: 樓上正姐 05/07 12:41
Hanbor: 不過想要跟事業單位求償有難度 一般來說都先找勞保局職病 05/07 12:42
z710382: 職災補償項目有限,不包含慰撫金 05/09 19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