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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有查了下就業服務法,但我對"檢舉逃逸外勞"仍有些疑問想請教一下, 1.事實經過: 今年親戚私自透過管道聘請非法外籍看護,工作期間達3個月,後來工作結束, 此外籍移工繼續留在台灣從事非法看護;現在我想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行蹤不明外勞檢舉 , 2.問題: 一旦檢舉成立,外勞也確實被抓遣返,除了現任雇主之外, 行政機關也會對前雇主(我親戚)作出行政處分嗎(如有確切證據能證明該名外勞曾在親戚 那工作)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6.203.23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69102761.A.D01.html
iscu: 2. 不需要你們檢舉 只要外勞之後有被抓到(通常會被抓到) 07/22 11:05
iscu: 該外勞沒忘記供出來的話 罰75萬以下 07/22 11:06
elverano: 路過,我問過移民署的朋友,他們說抓逃跑外勞都很被動= 07/22 11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