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ELOEX: 我以為法院的通知已經是白話文了 08/20 08:40
→ MELOEX: 想要文言一點去看土地法34條之一 08/20 08:42
→ volenty: 只有土地,房舍無~ (非共有物) 08/20 09:09
推 a9301040: 類推民法426之2條1項後段,但又有無實務判決,你要自己 08/20 10:25
→ a9301040: 找一下,或委託律師找吧 08/20 10:26
推 taoist9999: 本件土地優先承買權的法源依據: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 08/20 23:06
→ taoist9999: 至於房屋的優先承買權,要看有無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的 08/20 23:07
→ taoist9999: 法律關係而定,土地所有權人與建物所有權人得有地上權 08/20 23:08
→ taoist9999: 、典權或租賃關係,才有優先承買權。 08/20 23:08
→ a9301040: 土地已經被法院通知可承買,所以他其實只想問房屋 08/20 23:14
→ taoist9999: 實務上多數見解認為,基地承租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,不 08/20 23:15
→ taoist9999: 以建築物是合法建築為前提。 08/20 23:15
推 a9301040: 找到一個解釋方法,土104後段的所有權人包含共有人 08/20 23:19
→ a9301040: 104條中段:房屋出賣時,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08/20 23:20
→ a9301040: 承買,這邊的所有權人解釋上包含共有人,共有人為所有權 08/20 23:20
→ a9301040: 人,只不過其具有應有部分而已,你找看看有無判決 08/20 23:21
→ a9301040: 一樣要自己找找有無實務見解 08/20 23:23
→ taoist9999: 沒有樓上你說的那種實務見解,我找了175個判決通通沒 08/20 23:47
→ taoist9999: 有,法條已經寫得很清楚了,土地所有權人與建物所有權 08/20 23:48
→ taoist9999: 人要有地上權、典權或租賃關係,才能主張優先承買權。 08/20 23:48
→ taoist9999: 去看看當初的查封筆錄,可能也有註明此一關係。除非土 08/20 23:49
→ taoist9999: 地所有權人去舉證有上述說的法律關係,就有機會能主張 08/20 23:50
→ taoist9999: 優先承買權成功。 08/20 23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