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niceshotse: 你外婆拋棄繼承後,繼承權落在你媽媽和舅舅與阿姨上 08/30 06:27
→ niceshotse: 如果都有共識,不需要簽拋棄繼承,只需要寫一張協議書 08/30 06:28
→ niceshotse: 辦理繼承時附上去就好 08/30 06:30
→ niceshotse: 遺產稅的部分如果也有共識,只要有人繳就好... 08/30 06:31
→ a9301040: 重點在樓上說的協議書,但其實也可以拋棄繼承 08/30 07:16
→ taoist9999: 要穩一點的話,就外婆、媽媽、舅舅一起辦拋棄繼承。 08/30 10:17
推 KKyosuke: 1.可以 2.當然 誰繼承的就誰交稅 08/30 14:59
但是我外婆今天去辦,稅務局跟她說不行,她是唯一繼承人
怎麼會這樣?是稅務局教育有問題還是已經修法了?
※ 編輯: jacky1989 (61.231.52.111), 08/30/2016 22:22:51
→ a9301040: 外婆不是先拋棄了,怎會是繼承人?有什麼誤會QQ 08/30 22:49
→ a9301040: 拋棄是向法院拋棄,不是向稅務局;遺產稅是繼承人去完稅 08/30 22:50
→ a9301040: 所以外婆去稅務局除非是受委任,不然大概有什麼誤會 08/30 22:51
這樣子阿~~那我再跟外婆說,感謝大家指引
※ 編輯: jacky1989 (61.231.52.111), 08/30/2016 22:55:08
→ a9301040: Google一下拋棄繼承,法院有一些流程,也可以委任辦理 08/30 22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