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tw00173105: 家事事件法第33條至第35條 09/13 15:57
事實經過:
先前社會局社工通知某獨居老人住院無親人照顧
醫院轉介社會局聯絡子女
子女表示先前遭受家暴且由母親扶養長大
拒絕照顧獨老
問題:
子女提起免除扶養義務之訴
本案屬強制調解事項
如果在調解庭中獨老同意放棄被扶養權
是否能在調解庭就結案,不用再上家事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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