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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104年1月28日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本人騎乘機車,車禍後身上多處擦傷及瘀血,有驗傷,但已過刑事訴訟提告期限。對方汽 車駕駛人無受傷。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有報警、有筆錄、現場無破壞。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聽當時筆錄的警員說,對方(開汽車)好像是新手,所以保了最好的車險(甲式車體險? ),我(騎機車)則只有強制險。 五、事實經過: 當時雙方都在停紅燈,所以車速較慢。我騎機車從車陣中往前要停機車停車格,有切換車 道,對方汽車從我左後方與我擦撞,我人車左側朝地倒下,後來就請警察來了。 六、問題: 對方保險公司先是寄信告訴我需賠償12850元整(零件5650元、烤漆4000元、鈑金3200) 。因只是擦撞,我認為賠償金額非常不合理,因此致電向該保險公司詢問賠償金額,對方 向我表示可幫我“減免”金額,我因為擔心電話上談不攏,所以也沒問“減免”多少就提 議要調解(此處是希望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)。但今天收到民事訴訟狀及簡易庭通知 書,嚇了一跳(我被告了嗎!!??)。對方訴之聲明:(1)給付12850元,且自本訴狀 被送達被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。(2)訴訟費用 由我方負擔。 沒想到除了原本12850元,居然還有利息!?請問我是不是應該現在打電話過去對方保險 公司私下和對方橋好金額請對方徹告(我再支付1000元裁判費給對方)這樣一來不用出庭 也不會一直產生利息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4.113.20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76774331.A.53D.html ※ 編輯: wrongway (49.214.113.209), 10/18/2016 15:11:17
yuchung5: 基本上,算是被告了,但這是民事,相信我,法官比你還 10/18 18:39
yuchung5: 不想審這個案子,當然,第一次這種沒有幾百萬的都先調 10/18 18:39
yuchung5: 解,然後,調解通常都會個持己見,通常都會調解不成而 10/18 18:39
yuchung5: 進入開庭,因為本案金額小,所以你自己要衡量,金錢, 10/18 18:39
yuchung5: 時間如果在調解時對方有做些許讓步,你自己就衡量,調 10/18 18:39
yuchung5: 解不成,通常會起碼開庭2次,我不是律師,我也沒有提供 10/18 18:39
yuchung5: 你法律見解,就個人經驗供參考。你若真的擔心,就找律 10/18 18:39
yuchung5: 師,但...你這個金額小,不划算。 10/18 18:39
wrongway: 真的很謝謝你給我的寶貴建議!! 10/18 18:42
taylorlin: 可以跟對方喬的空間還很多 建議你先去找律師簡單諮詢一 10/18 19:22
taylorlin: 下 很多法院都有法扶免費律師諮詢 10/18 19:23
blackyw: 就算是你錯佔責較高,你受傷就可逼對方賠你 10/18 19:37
blackyw: 錯過刑事告訴期沒去談和解,純論民事就你倒眉了 10/18 19:38
jimmy8069: 這還沒扣掉汽車殘值吧 XDD 10/19 00:06
bearq258: 警察那邊通常有報告可以看。就知道責任比 10/19 00:50
samnpc: 警方的初判表不會有責任比 10/19 01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