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事實經過: 我一個朋友昨天來問我,租賃權經法院執行命令除去,如何申請異議? 或哪一種異議是無理由的? 問題: 第三人王XX主張其自101年x月x日起向債務人承租,每月租金60,000元, 並以第三人對債務人之債權抵扣租金,至債權900萬元受清償為止, 惟其租賃權源業經本院103年x月x日執行命令除去,如拍賣程序前無人異議, 或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則點交,否則不點交。 謝謝各位...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37.7.7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77190497.A.C1F.html
rrowl: 你可以找律師 旦 你成功的機會 幾乎是零 因為你和債務人間 10/23 23:44
rrowl: 的租約和第三人無關 第三人依法主張他的權利 合情合理 請自 10/23 23:46
rrowl: 已另行向債務人去求償那900萬的債務<-找律師主要是作這動作 10/23 23:47
weihsi: 建議找律師諮詢 10/24 12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