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alawyer: 要告你爸? 11/24 15:59
→ jorry11111: 我擔心的是,就算事後告我爸偽造文書,但這畢竟是檯 11/24 16:12
→ jorry11111: 面上的事,檯面下的地下錢莊才不管你法律判怎樣,你是 11/24 16:12
→ jorry11111: 保證人,我就是要從你這邊拿到錢~而且地下錢莊在黑 11/24 16:12
→ jorry11111: 白兩道都打點過了,報警根本沒用~ 11/24 16:13
推 iscu: 如果是惹上地下錢莊 那你來這邊問也沒啥用 11/24 17:28
→ louisetorny: 僅印章無法認定具有效力 11/24 19:18
→ jorry11111: 但民法不是規定蓋章跟簽名具有同等效力嗎 11/24 19:32
推 KKyosuke: 前提是你不去否定這個蓋章的效力啊… 11/24 20:16
推 KKyosuke: 麻煩在於,一般通念來說,你明知道他要拿去做保還把印 11/24 20:18
→ KKyosuke: 鑑章給他,就代表你同意做保啊… 11/24 20:18
→ KKyosuke: 不然,你幹嘛給他? 11/24 20:18
→ KKyosuke: 就算是被拿走,你可以換印鑑章啊,為何不換? 11/24 20:19
→ KKyosuke: 光這個你就很難自圓其說了 11/24 20:19
推 KKyosuke: 等到真的背連帶債務才想出來否認,只會被認為是推託 11/24 20:23
→ jorry11111: 感謝您的回文...但我目前只想得到明天早上去戶政事務 11/24 20:41
→ jorry11111: 所辦印鑑證明,再去所有往來的銀行郵局,將印鑑換新 11/24 20:41
→ jorry11111: 的,這樣子能證明我有換新印鑑的意圖嗎... 11/24 20:41
→ sindyevil: 印鑑章拿回來沒? 11/25 11:00
→ jorry11111: 被扣在我爸那邊拿不回來,我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印鑑登 11/25 11:22
→ jorry11111: 記,再去有往來的銀行辦更換印鑑 11/25 11:22
→ sindyevil: 印鑑最好拿回 然後問令尊到底用了多少文件出去 (錄音) 11/25 11:57
→ sindyevil: 讓你心裡有底日後可能會有多少事情要處理 11/25 11:57
→ jorry11111: 嗯嗯,我今晚下班回家馬上搶回來 11/25 13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