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RLH: 滿好笑的 你們從頭到尾都不像在幫忙 搞不清狀況 反倒怪起我來 12/02 17:48
→ RLH: 能找出其他救濟方式只代表我的思考是合理的 不想幫忙無所謂 12/02 17:48
→ RLH: 少假仁假義了 12/02 17:48
→ RLH: 有人開嘲諷我還要謝主隆恩? 12/02 17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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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者來這提出法律問題時也應該拿出點禮貌來,沒有人是欠你們的,若有不禮貌
,或是過度挑釁等製造紛爭的行為,處罰亦同。版規若有衝突,以新版規或後解釋為主。
違反板面相關貼文規定(補充)第三段後半
處水桶一個月文章刪除再犯將處更長時間水桶與併科退文
deprav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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