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ELOEX: 你理虧 但要成罪就再說吧 02/02 22:03
→ MELOEX: 吃飯 睡覺 等他告 02/02 22:04
→ kinkimilk: 螢幕沒問題他就是硬要再換原廠螢幕 02/02 22:19
→ kinkimilk: 有維修我沒問清楚我說我買回.但他好像懂法律要再拿2000 02/02 22:21
→ kinkimilk: 拜託我需要大家意見 02/02 22:41
→ a9301040: 你有時間跟他耗可以不用理他,成立詐欺機會小 02/03 00:01
→ a9301040: 但實際也要看對方掌握多少證據;不理他就是等對方告 02/03 00:02
→ a9301040: 對方會以刑逼民,不過他怎證明他沒有自己換過螢幕? 02/03 00:03
→ a9301040: 所以實際情況自己斟酌,跑警局法院就是麻煩、花時間 02/03 00:04
→ a9301040: 還有你自己其實有民事過失,沒問清楚就拿去賣→未據實 02/03 00:05
→ a9301040: 另外就是私下交易,我賣東西舉凡好壞都寫上面,成交也有 02/03 00:06
→ a9301040: 從來沒有你遇到的問題。怎選擇是看你自己 02/03 00:07
→ kinkimilk: 所以他要求多2000我也要吸收? 02/03 00:42
→ kinkimilk: 要我2000這是合理嗎?? 02/03 00:47
推 KKKAO: 看你要不要拿2000抵接下來可能會耗掉一大堆時間跟精力囉, 02/03 01:24
→ KKKAO: 畢竟你也理虧在先 02/03 01:24
推 MELOEX: 給忙碌人看的白話解釋:詐欺很難成立但法律程序勞心費時 02/03 05:40
推 MELOEX: 2000換後續免除一堆鳥事 合不合理是看你的價值觀不是看我 02/03 05:41
推 MELOEX: 你的時間我的時間郭台銘的時間價值都不一樣 02/03 05:43
→ iscu: 對方如果願意為了兩千跑法院 那就跟他耗阿 不用怕 02/03 14:19
→ a9301040: 樓上兩位把我說的,都寫的很白話了XD剩下你要自己評估 02/03 14:23
推 iscu: 隔壁板有人推論原po可能是故意隱瞞 這樣狀況就不一樣了 02/03 14:57
→ a9301040: 故意就他沒說,我不評論XD哈哈哈,但我的回答,已經包含 02/03 15:10
→ a9301040: 此部分,就是看對方實際握有多少證據那段,所以也不是沒 02/03 15:10
→ a9301040: 有成立機會 02/03 15:10
→ yesohya: 檢察官跟她女友說偽證可關7年再問她女友他女友說法一致 02/03 15:45
→ yesohya: 就可能沒事 XD 02/03 15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