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幫朋友代問~ 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2016.12.13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對方沒受傷 我方駕駛小傷 無驗傷 我方乘客擦傷 有驗傷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因主要詢問是關於後續 詳細車禍發生就不再多打~ 簡單來說 1月中已約調解,已經談好賠償條件,但"沒有簽和解" (賠償條件:對方負擔70%的我方財損,金額約$13,000;有調解委員在場) 沒有簽和解的原因是對方說當下沒錢,2/14發薪日會給 我朋友(未滿20)與他父親認為說等到2/14再簽和解 結果對方目前狀態不理不睬,今日朋友有去警局說要提告 (今日我朋友在警局有當場打給對方,對方有接說:你要告就去告 就掛電話了) 問題一. 但警察一直跟他說你沒有驗傷不能提告(?) 我知道提告過失傷害要驗傷,不過現在情況是對方不賠償財產損失 這樣不能提告嗎? (先前講好的$13,000沒有醫療費用) 問題二. 詢問現在該做的步驟及事項~ (第一次遇到這種一萬多塊還不理的)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2.235.17.9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87869967.A.BEC.html
jimmy8069: 1. 你事發當下有就醫嗎? 若有醫生會看當天病歷來開 02/24 05:54
ayulovem: 我朋友沒就醫唷 02/24 11:35
jimmy8069: 1. 你們講好是有電話錄影說好, 還是相約簽合約(和解書) 02/24 12:05
jimmy8069: 另外乘客受傷也可以向對方提告阿 02/24 12:06
ayulovem: 是在區公所調解的時候講的和解內容 02/24 19:06
ayulovem: 不過目前要賠償的是財損 用傷害也可嗎? 02/24 19:11
jimmy8069: 賠償就是財損和醫藥阿, 有受傷就再加上精神賠償 02/24 20:06
jimmy8069: 無法工作醫師有寫診斷證明上就工作損失阿, 另外用傷害 02/24 20:06
jimmy8069: 是什麼意思, 說話說完整一點你在問問題耶... 02/24 20:07
ayulovem: 我的問題是用過失傷害提告的話 財損也能算在裡面嗎? 02/24 23:19
ayulovem: 謝謝 02/24 23:19
ayulovem: 之前談的一萬三千元沒有包含體傷的錢 02/24 23:20
depravity: 附民財損不算但精神慰撫金算,調解時就各憑本事 XD 02/25 02:16
ayulovem: 還有想問說 提告就只有過失傷害這個原因嗎? 02/25 11:53
ayulovem: 就只能用 02/25 11:53
ayulovem: 因為目前狀況是對方不守信 雖沒簽和解書 但有調解委員在 02/25 11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