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a9301040: 1.勞基法有寫 2.沒寫就沒違約金,公司有損害才能求償 03/11 0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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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&問題:
小弟為約聘人員,簽訂特定性工作定期勞動契約,合約一年一簽
目前工作一年半了,因為已經找到其他公司的正職缺
故想要離職,想請問大神們若我想要離職,需要提前多久預告離職???
會需要繳交違約金嗎??? 因合約上並無提到違約相關資訊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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