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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在FB社團交換寵物用品, 但我在寄出前發現東西被家人送人了。 所以跟換物者表示抱歉,我把東西退回給他, 並補他一包狗零食跟他寄出的運費, 但他不接受,一定要收到當初說好要換的東西, 表示沒收到該收到的東西, 就要報警告我詐騙 補充 溝通後對方總算了解詐欺告不成 又說他在警局了要告民事問我要不要私下和解 (問對方告哪條也不說) 說我3天後收到掛號就知道了 我今天已把退還的包裹+零食+運費寄出, 對方表示他不會簽收,他要告侵占 問題: 這構成詐騙的要件嗎? 補充 請問民事可以告哪條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3.118.10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93710637.A.4DB.html
iscu: 你的簽名檔在這會讓你被水桶05/02 15:39
感謝提醒
MELOEX: 吃飯 睡覺 等他告 記得寄還東西的單據跟對話留好05/02 15:57
謝謝
iscu: 難以成立 別擔心05/02 18:45
謝謝
techup: 等他告。一堆人搞不懂、看不懂就喜歡亂告人。05/02 20:19
謝謝
jaannddyy: 警局不能告民事…05/02 21:36
我得到的資訊也是如此,他卻要我3天後收掛號XD ※ 編輯: minasunkiki (101.13.118.105), 05/02/2017 21:50:31
iscu: 唬人用的存證信函吧 05/03 00:24
netfly: 可以在社團讓他出名,以後沒人跟他交換 05/03 09:16
netfly: 可受公評事項 05/03 09:16
RiTaYin: 在警局說要告民事-----會被警察請出門吧 05/03 11:40
a9301040: 不是法院警察局寄來的就資源回收啦 05/03 12:45
Windk610i: 告侵占 ㄏㄏㄏ 三天後想出來這種答案喔 05/04 14:25
Windk610i: 要是我一定直接提誣告 想玩大家來玩 05/04 14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