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iscu: 你的簽名檔在這會讓你被水桶05/02 15:39
感謝提醒
推 MELOEX: 吃飯 睡覺 等他告 記得寄還東西的單據跟對話留好05/02 15:57
謝謝
→ iscu: 難以成立 別擔心05/02 18:45
謝謝
推 techup: 等他告。一堆人搞不懂、看不懂就喜歡亂告人。05/02 20:19
謝謝
推 jaannddyy: 警局不能告民事…05/02 21:36
我得到的資訊也是如此,他卻要我3天後收掛號XD
※ 編輯: minasunkiki (101.13.118.105), 05/02/2017 21:50:31
→ iscu: 唬人用的存證信函吧 05/03 00:24
推 netfly: 可以在社團讓他出名,以後沒人跟他交換 05/03 09:16
→ netfly: 可受公評事項 05/03 09:16
推 RiTaYin: 在警局說要告民事-----會被警察請出門吧 05/03 11:40
→ a9301040: 不是法院警察局寄來的就資源回收啦 05/03 12:45
推 Windk610i: 告侵占 ㄏㄏㄏ 三天後想出來這種答案喔 05/04 14:25
推 Windk610i: 要是我一定直接提誣告 想玩大家來玩 05/04 14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