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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日前在網路拍賣平台買東西, 匯款後賣家一直不出貨並一再拖延, 後來賣家同意退款, 但也以各種理由推託, 最後也沒收到賣家對款 後來得知被騙的不指我一個人. 報案後, 警方還蠻快就找到人了, 前一陣子我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, 要在6月份出庭 上網查了一下, 好像要提出"刑事附帶民事賠償"才能取得賠償, 但還是不太了解要 怎麼去提出. 我被詐騙的金額約3000元 我想要求償的金額約7000~8000元 (本金+請假薪資+精神損失) 問題: 1. 請問這次出庭算是一審嗎? 2. 像這樣的網路買賣詐騙案件, 一般我需要出庭幾次呢? 3.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這次出庭就可以提出了嗎? 要用書面還是當庭跟法官說就可以了? 4. 如果當天要和解的話, 我需要注意甚麼? 如果當天被告無法交付求償金額, 是不是就先不要簽和解書? 5. 請問我的求償金額是否合理? 求償需要提出甚麼資料嗎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2.116.235.134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95642971.A.C85.html
depravity: 財產損失要求精神損失賠償於法無據請假那部份亦然 05/25 01:58
a9301040: 和解可以談金額,判決沒得說 05/25 07:41
a9301040: 然後你想太多,有走一步算一步,會騙你錢通常沒錢還你 05/25 07:42
huhu0830: 精神賠償需提出證明,或對方自願賠你那也ok 05/26 00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