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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(刑法告訴期為半年,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) 2017/6/29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對方無,我有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有報警,現場我有請旁邊民眾幫我拍照,但沒有做筆錄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(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,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) 對方有保險,也有聯絡 五、事實經過: 小弟我6/29在敦化誠品前被一輛黑色轎車沒注意後方開車門,導致撞上,對方人員無事, 但車門關節處損壞。 我的話多處擦傷,右腳膝蓋及腳背撕裂傷有縫針。 圖如下 http://i.imgur.com/e1h2M9Q.jpg
我全程沒違規,速度保持40以下(前方路口就紅燈,我也不能快到哪。) 後來,我在醫院做完縫合後,對方公司負責處理車禍事宜的先生跟我還有警察在核對以及 調節一些事項。 警察似乎有跟對方說這肇責絕對是他們錯(違停+開車門) 因此警察要他們在一張單子簽下願意對我車體損壞、傷病給付、以及無法上班的這段時間 所應該提供的金額做賠償,對方也簽了名字。 但事隔一個禮拜,我得知對方強制險保的是旺xx聯,上網查了一下,關於車禍後續的賠償 有很多爭議。 六、問題: 1.請問聯絡對方保險公司是小弟我要自己聯絡的還是對方?因為本來那個保險業務跟我說 禮拜一會去看車況跟報價單,但車行跟我說他沒去,我跟對方說,他本來要我自己跟他聯 絡,但我根本沒他們電話,他才說那他再跟保險公司說一下。我不想這樣一來一往拖了一 兩個月以上......,我之後傷好了還要接著上班。 2.因爲這種私下和解警方似乎是不會介入,假設後面理賠談判不合,是不是能去跟負責這 件案子的警察要當初對方同意給付我修車、受傷、無法上班的單子去調解委員會報導呢? 3.也因為對方有在我跟警察面前簽下那張同意理賠的單子,我們是沒有做筆錄的,不曉得 這樣會不會影響我之後要求理賠或是提告的權益? 小弟第一次處理車禍事宜,很多東西都不懂,只能上網一直找資料,希望各位可以給我一 些建議,再次謝謝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31.46.9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499769707.A.2DD.html ※ 編輯: kobe61501 (61.231.46.93), 07/11/2017 18:42:09 ※ 編輯: kobe61501 (61.231.46.93), 07/11/2017 18:42:23
justicesword: 有受傷沒做筆錄? 07/11 19:04
kobe61501: 嗯啊,警察當下是說對方認錯,對方有在單子上簽一份類 07/12 11:08
kobe61501: 似切結書的東西 07/12 11:09
lu0713: 起手式,提告過失傷害 07/12 11:24
iscu: 那份切結書如果寫的如你所說..那就沒有任何用處 07/12 11:53
iscu: 另外個人疑惑 為何開後車廂會導致你撞上?? 角度不太對吧! 07/12 11:56
kobe61501: 痾 是車門 07/12 12:17
kobe61501: !!!沒用處,那警察還叫他寫然後要我確認內容 07/12 12:18
iscu: 看錯了 原來是車門不是車廂 07/12 12:57
iscu: 那個協議的內容就是 他願意賠..但是賠償的金額你不認同而已 07/12 12:58
iscu: 像是修車 他覺得該折舊,受傷他只想賠100 你認為要1萬 07/12 13:00
iscu: 保險只負責民事賠償, 要你跟保險談的意思就是要你告他 07/12 13:02
ap543: 先申請初判表跟調解,調解不成提告 07/13 08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