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yesohya: 不用 08/15 20:04
推 MELOEX: 簽名的意義在於法代的認同 認同此合約為有效 08/15 21:42
→ MELOEX: 一般是擔心加害方以當事人未成年 法代改口合約無效才會要 08/15 21:43
推 MELOEX: 求加註 不過你是受害方 不可能作出反悔不收錢的打算 那麼 08/15 21:45
→ MELOEX: 就無所謂了 08/15 21:45
推 MELOEX: 不過簽名什麼的怎樣都好 重要的是簽名前請確認賠償金有確 08/15 21:47
→ MELOEX: 實收到才是真的 08/15 21:47
→ beautyjean: 因為保險公司說,我同意和解,但怕另外一位法代反悔, 08/15 23:01
→ beautyjean: 但我不喜歡給一堆個資。很謝謝以上兩位的解惑! 08/15 23:02
→ sindyevil: 對方才怕受害未成年人法代拒絕承認吧!老實說,車禍和 08/16 07:14
→ sindyevil: 解不算日常生活行為等等,單方和解行為效力哦…… 08/16 07:14
→ taoist9999: 參考民法第79條。 08/18 07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