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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,我們公司如果上班八小時,會有半小時不給薪的吃飯時間,加上另外兩個15分鐘給薪休息時間,所以總共在公司是八個半小時。 如果我今天想在中間直接休息滿一小時,應該不違法吧?因為公司說怕勞檢檢查到員工直接休一個小時,所以要我們分成兩段休息。但我看了一下勞基法,好像沒有這樣規定啊? 另外,如果我今天上班時間只有四小時(非加班),那我應該有多少休息時間?也是半小時嗎? 謝謝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7DA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2.121.22.20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03503229.A.AD6.html
a9301040: 正常是四小時,無薪半小時休息;上午下午兩段休息合併, 08/24 00:31
a9301040: 變成中文休一小時,總共九小時,工時八小時 08/24 00:31
a9301040: 應該不能說正常,更正為多數 08/24 00:31
yesohya: 只工作四小時沒要你繼續工作不需要給妳休息 請下班 08/24 02:38
yesohya: 難不成妳想休息半小時(不給薪)後再回公司打卡下班? XD 08/24 02:39
sindyevil: 休息時間原則是不給薪的,公司願意給已經優於勞基法,另 08/24 10:50
sindyevil: 外勞基法是規定連續工作四小時休息三十分鐘,所以一般狀 08/24 10:51
sindyevil: 況下,上午八點到十二點(四小時)中午休半小時就OK,但是 08/24 10:51
sindyevil: 半小時不足夠買/吃午餐所以才會有一小時的調整,下午一 08/24 10:52
sindyevil: 點至五點(四小時)也是要給半小時,但是鮮少有人願意打卡 08/24 10:53
sindyevil: 下班在休息半小時再回家, 但是如果有加班,實務上對此處 08/24 10:54
sindyevil: 理就尷尬了,這段產官學界還沒想出合適的處理方案. 08/24 10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