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neverseveral: 1. 離職可以,如果違反公司規定也只能扣“獎金”, 09/03 20:10
→ neverseveral: 而不能扣薪資 09/03 20:10
→ neverseveral: 2. 什麼叫積欠時數?你們有變形工時嗎? 09/03 20:11
不太了解變形工時的定義 剛查了一下應該算是吧
就是時間有時候被排6小時 但一天正常正職要9小時
就變成我欠公司3小時 最後離職我還欠公司時數這樣
但剛剛看網路資訊 好像這樣也是違法的嗎?
→ neverseveral: 3. 要求你親自去領並不違法,同時可能還有其他的離 09/03 20:12
→ neverseveral: 職手續要處理 09/03 20:12
※ 編輯: yitb (220.137.45.36), 09/03/2017 20:40:53
推 totomomo4123: 1、2:不合理別理他們 3(綜合):公司為了整您 09/03 22:23
再補一個小問題
剛剛查詢網路 好像說被減薪就算沒有表示同意
但如果在被減薪(還是領薪水)當日起一個月後如果沒有正式發文或存證信函
會被當作默認同意減薪
請問這個是真的嗎?
感覺勞方好沒保障啊... 果然要多懂一點法律才能保護自己...
※ 編輯: yitb (220.137.45.36), 09/03/2017 23:09:40
→ neverseveral: 樓上T大,變形工時如果有送勞工局備查是合法的 09/03 23:23
→ neverseveral: 原po應該先瞭解前東家是不是變形工時的適用單位,然 09/03 23:27
→ neverseveral: 後研究一下以前的薪資單,把薪資跟獎金的名目分開計 09/03 23:27
→ neverseveral: 算,到時候去辦離職手續可要求當場結算薪資,才知道 09/03 23:27
→ neverseveral: 會計有沒有算錯 09/03 23:30
推 sindyevil: 時數部分要看班表喔 列一下大家比較知道 09/04 13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