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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事情是這樣的,我朋友在網路上有買賣糾紛,於是到警局告詐欺。 今天收到「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單」,告知要到高雄出庭 問題: 1.想請問我朋友住台北,也是在台北警局提告,提告的人還要下去高雄應訊嗎? 2.可以去電要求改到台北出庭嗎? 3.星期五晚上才收到下星期二就要應訊了,週末能打電話更改嗎?如果不行 星期一改會不會太晚了? 再煩請有經驗的前輩幫忙,有夠頭痛,事情有點緊迫,希望各位幫忙,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~ --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0.18.3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04892026.A.CE3.html
loveloser: 買賣糾紛告詐欺?浪費司法資源去給檢察官噴剛好09/09 01:36
那過程確實涉及詐欺,金額也不小
yesohya: 2.不能3.不用幻想了 妳直接假設可以問2幹嘛 = =09/09 01:37
感謝回答,原告要跑到被告地應訊,我天真以為應該是被告要上來的 ※ 編輯: lieway01 (111.240.18.32), 09/09/2017 01:46:36
YuunaWu: 以原就被原則,這很基本,你可以網路查查,意思就是原告 09/09 02:19
YuunaWu: 要遷就被告,優先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。 09/09 02:19
ShiBau: 刑事哪裡來的以原就被,那是民事。 09/09 04:21
neverseveral: 刑事以犯罪地或被告居所的法院管轄,如果當初沒直 09/09 04:48
neverseveral: 接在犯罪地提出告訴,警方為了偵查方便會轉移管轄權 09/09 04:48
neverseveral: 到被告的轄區偵查隊,然後就被“以原就被”了 09/09 04:49
neverseveral: 重點是,被告居所的法院本來就有管轄權,你也不能 09/09 04:50
neverseveral: 說他不對,申請轉移管轄權常常直接被檢察官拒絕 09/09 04:51
tks9527: 也有可能被告同時詐了很多人,高雄那邊先報案了。 09/09 08:27
carmeloeat: 印象犯罪地包括行為地和結果地??被告在高雄實施犯罪行 09/09 08:52
carmeloeat: 為,犯罪效果發生在台北… 09/09 08:55
yufat: 刑事沒有以原就被 先請假再說 09/09 09:12
yufat: 傳證人再出庭即可 除非想去談賠償 09/09 09:15
excercang: 以原就怕就是怕人亂訴,要是每人都在自已地方告 09/09 10:51
excercang: 住金門的就每天隨便抓個不順眼的來告就好 09/09 10:52
hidog: 可能對方是有組織的犯罪,所以就被轉移到高雄去了,方便蒐證 09/09 11:32
hidog: 原告可以不出庭,但是對方也可能因此判無罪,想告就跑一趟吧 09/09 11:33
yufat: 有罪無罪看證據 不會因為原告出庭與否決定 不要亂講 09/09 13:52
yufat: 打太快 告訴人出庭與否不影響 原告是檢察官 09/09 13:58
Firenzea: 是看證據啊 那就看原po的證據是否已強大到必勝(XD) 09/09 14:00
hidog: 不出庭很容易因為檢察官搜集不到足夠的證據最後不起訴啊 09/09 14:43
hidog: 我的意思是這樣,可能沒講清楚,sorry 09/09 14:45
jaannddyy: 你可以把完整的書狀證據資料寄過去就好 09/09 14:52
wallachia: 可以委託律師,只是要考慮成本。 09/10 10:42
yesohya: 條文寫的很明朗沒錯啊 只是妳看不懂 = = 09/10 14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