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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因為我跟朋友都不熟悉法律,想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以下以我朋友為第一視角,方便敘述 事實經過: 目前人在國外求學,跟兩個台灣人住,有達成協議若是要提早離開,要找好下一位室友 否則就要繼續繳自己那份房租。 引起糾紛的是一個男生,本來說好會住到今年年底,結果臨時生變,提早離開 本該照協議繼續負擔他那份金額,沒想到之後就搞失蹤 等再次聯繫上他後,就直接挑明叫剩下的室友自己想辦法,反正他是不打算繳...... 重點來了,因為當初為了給那個男生方便,在跟公寓簽約的時候他並不在房客名單上 不過在他確定要離開之後,我們有簽一個文件,是講明他應該要還多少錢 有白紙黑字寫清楚,並且三個人都在上面簽名 沒想到他現在翻臉不認帳..... 問題: 考慮到接下來就回台灣,想上台灣法院解決這件事情 男生雖然是在國外長大,但有說過會回台灣把兵役服完 而且男生的家人也都在台灣 這樣的案件有可能告成功嗎? 如果真的告成功,想問一下被告在國外的訴訟流程要怎麼跑? 另外若是確定是男生輸的話,是由他負擔開庭的費用嗎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2.66.88.21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12144388.A.996.html
taoist9999 : 別浪費時間在這種案件上。 12/02 00:37
taoist9999 : 光律師費就會比房租還高很多了。 12/02 00:38
her0418 : 一說要走法律途徑,對方就乖乖給錢了XD還是感謝回答 12/02 10:41
jyenhuang : 這也是為什麼要先收一筆押金的原因(菸) 12/13 18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