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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是這樣的 我於五個月前於某醫美診所做手術 術後疤痕與醫師術前敘述的傷口大很多 且收費昂貴 覺得不合理 之後在批踢踢某版分享了我手術的心得以及傷口照片(傷口很多人都說很嚴重) 也有寄信給消保官 只是診所完全沒處理 po文後隔天立馬收到診所電話要求我刪除文章 我大約1星期後才刪除 後來有收到存證信函 上面說我犯了刑法313條妨害信用罪、加重誹謗罪 前天接到警察局電話 請我去做筆錄 今天就收到刑事傳票了 案由為妨害名譽 問題: 01.請問經驗分享構成妨害名譽嗎? 02.這算是消費糾紛或是醫療糾紛嗎? 03.因分享文章內都有傷口照片(還蠻嚴重的),目前我知道對方拿我手術簽名 同意書當作證據,我還要提出什麼證據才能洗刷我的冤屈呢? 04.我原本想求償的卻變成被告了...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1.229.4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13157353.A.79F.html
hidog : 看你文章怎麼寫 通常會被視為合理評論啦 12/13 17:57
RoBaggio : 沒事機會大 12/13 18:01
taoist9999 : 如果沒事,就是法院認證了,再貼一次。 12/13 19:01
alog : .. 12/13 21:49
alog : 1) 刑法 313 妨害信用那條只要你的經驗分享內容沒 12/13 21:49
alog : 有憑空捏造,都很難符合構成的條件;刑法 310 譭謗 12/13 21:49
alog : 那條你需要留意那篇經驗分享內容跟推文是否有採到 12/13 21:49
alog : 該條款文末的例外 2) 醫療糾紛不適用消保法,會被法 12/13 21:49
alog : 院排除,要求償應以醫療法82條為基礎走民事訴訟請求 12/13 21:49
alog : 賠償,但前提先跟你說,你在舉證真是否為醫師的過 12/13 21:50
alog : 失造成你術後疤痕變大等狀況,這條路不會那麼容易 3 12/13 21:50
alog : ) 詢問 ptt 站方或版主能否提供刪除文章的原文我只 12/13 21:50
alog : 記得刪除好像只是隱藏沒有完全移除;另外你收到傳 12/13 21:50
alog : 票也是先開偵查庭都還沒起訴何來有冤屈,要起訴你 12/13 21:50
alog : 還要看檢察官 4) 就同 第 2 點 12/13 21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