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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我是女兒,我媽媽與舅舅阿姨三人當初協調,財產全由舅舅一人繼承,並由其擔負起扶養 外婆的責任。所以阿姨與媽媽沒拿任何東西出嫁 但因為媽媽現在與舅舅鬧翻,舅舅要求其需要每個月匯一萬元的扶養金(本金5000+撫養 金5000),否則要以民法與刑法的普通遺棄罪來提告她。 舅舅的經濟狀況很好,自己做照相館也在台南買了房子,也沒有結婚,沒有自身家庭的經 濟壓力。 問題: 周圍的人都說當初若是完全沒繼承,舅舅本身也不是養不起外婆,如果舅舅真的 上法院 應該不會贏?但媽媽本身還是擔心,所以希望我上來問問懂法律的鄉民們,謝謝大家的回 覆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3.193.140.1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14206788.A.EDA.html ※ 編輯: app6644212 (123.193.140.17), 12/25/2017 21:00:20
techup : 首先,扶養是看幼年成長時父母是否有照顧,不是看12/25 22:07
techup : 有沒有拿到遺產。難不成長大後突然就解除血緣關係了12/25 22:07
techup : ? 12/25 22:07
techup : 此外,當事人根本就還沒死,所以也尚不存在遺產問題12/25 22:09
techup : 。所謂出嫁時是否有拿錢,並無意義。 12/25 22:09
techup : 不過,將來出現繼承事實時,仍然可以要求分遺產。12/25 22:10
但是舅舅已經直接繼承了,房產等都已轉移到他名下。所以這樣的意思是提出要每月付1 萬是站得住腳的嗎? ※ 編輯: app6644212 (123.193.140.17), 12/25/2017 22:18:40
techup : 簡單說令堂依然有扶養義務,是否為1萬元則不一定。 12/25 22:31
techup : 只是要知道人沒死,那應該算贈與,不是繼承。 12/25 22:31
techup : (房產應屬贈與,非繼承-人沒死,不會有繼承)12/25 22:32
謝謝您的回覆,想請問若是對方咬定要支付一萬,我們這邊如果想協調金額的部分,直接 上法院讓法官判嗎,還是說有什麼辦法呢? ※ 編輯: app6644212 (123.193.140.17), 12/25/2017 22:35:27
techup : 可協調,若無共識,可由法官判。建議可先展露有意願12/25 22:41
techup : 扶養,但對金額有意見。至於是否有可能涉及遺棄,則12/25 22:42
techup : 尚待他人回答。12/25 22:42
techup : (有扶養義務,但此處沒給錢是否構成遺棄,有待他人12/25 22:43
techup : 解釋)12/25 22:43
sindyevil : 外婆的財產移轉到舅舅身上沒?另外外公是否過世?過世 12/26 08:52
sindyevil : 後財產是否也是有條件放棄繼承?12/26 08:52
sindyevil : 繼承和扶養是兩碼子事情,費用可以談,如果外婆名下資 12/26 08:53
sindyevil : 源比令堂多等等都會是判斷依據. 12/26 08:54
sindyevil : 媽媽阿姨回去探親的頻率,每次回去的紅包或孝親費等 12/26 08:55
sindyevil : 記得紀錄或者照時間匯款到外婆帳戶都是可用記錄. 12/26 08:56
謝謝s大的回覆,目前情況是,舅舅其實想藉由讓我媽媽定期匯錢,減少自己需要支付的 扶養費(意思就是舅舅直接跟我外婆說,以後如果定期有一萬元匯過來,舅舅自己要減少 給外婆的生活費),舅舅本身持有家裡所有的房產(也拿這些房產去貸款做生意買房子等 等),外公已過世。阿姨則是嫁到香港十幾年,幾乎沒有拿錢回來。 媽媽目前認為舅舅自己只是想擺脫照顧外婆這件事而已,有點傾向於乾脆就讓舅舅去告, 讓法院判自己跟舅舅每個月需定期給多少撫養費給外婆(再怎麼判媽媽這邊應該都不太可 能要付高於一萬元的金額),不讓舅舅自己愛給多少就給多少,甚至於有時舅舅不高興也 有可能不給撫養費的狀況....... ※ 編輯: app6644212 (114.136.231.33), 12/26/2017 13:35:25
sindyevil : 又是他說多少給多少 可以先看令堂經濟狀況12/26 13:41
sindyevil : 可以先跟外婆要外婆名義的帳號 然後和令堂考慮匯款12/26 13:41
sindyevil : 因為舅舅有扶養的事實在 目前狀況不至於有遺棄罪 12/26 13:47
所以舅舅想要告我媽媽對外婆遺棄,不知道能不能告得成(外婆有自理能力,目前一個人 住在高雄)
yufat : 你們當初就不懂法律被凹啊 不會因為你們有協議就免 12/26 16:34
yufat : 除扶養義務跟喪失繼承權 要告大家來告 告回去要特留 12/26 16:34
yufat : 分 12/26 16:34
謝謝y大,我會告訴媽媽這部分,口頭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※ 編輯: app6644212 (223.140.194.120), 12/26/2017 17:12:35
taoist9999 : 口頭協議不是沒有法律效力,舉證才是問題。 12/26 23:55
briareus : 要告也是外婆告吧?又不是撫養舅舅,舅舅告啥 01/01 10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