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爬過文,不過情形不太一樣。 群組是分享樂團的情報,在記事本裡面有群組成員放的影音和圖片。 有人違反群規被群主踢出心生不滿,因此叫還在群內的友人幫他重新入群,並且將群內其他人踢出。 記事本裡的東西被踢出後就消失了,請問翻群的人有無構成刑法359或360條? 另外因已經被踢出,提告警察是否調閱得到翻群者的資料? 謝謝各位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4.11.172.34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14685090.A.D05.html
hidog : 你找的到本人嗎? 12/31 11:30
depravity : 他按照規則使用不是嗎? 12/31 12:22
KKyosuke : 翻群沒有違法。 12/31 13:42
loveloser : 使用本來就有的功能不是嗎 12/31 17:50
jaannddyy : 使用本來的功能跟有沒有罪無關,最主要是要看要件 12/31 20:59
jaannddyy : 有沒有符合 12/31 20:59
jaannddyy : 文章遭刪除是翻群後的效果,他的行為是故意翻群,是 12/31 21:06
jaannddyy : 不是有文章刪除的故意可能要討論。你可以去地檢署 12/31 21:06
jaannddyy : 提告訴讓我們知道答案 12/31 21:06
KKyosuke : 除非他是駭進去的 否則就沒有不法存在啊 12/31 21:23
KKyosuke : 沒有不法就不需要討論後面了 12/31 21:23
justicesword: 合法到不行 12/31 23:25
a9301040 : 在群組的人都有權限翻群,合法權利行使 01/02 20:45
a9301040 : LINE提供的使用方式就是可以翻群XDDD 01/02 20:45
yesohya : LINE群妳該當電動看不是現實世界 XD 01/05 13:09
yesohya : LINE會再使用者條款之類的保障使用他功能的人 01/05 13:10
yesohya : 除非你們另定私約才有民事問題 01/05 13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