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justicesword: 8812/31 19:47
※ 編輯: bomb5055 (117.19.147.187), 12/31/2017 19:59:40
→ bomb5055 : 抱歉,沒注意到版規,已經將簽名檔移除,謝謝大家 12/31 20:06
推 justicesword: 首先,要看你煞車和他摔車間有沒有因果關係。假設 12/31 20:21
→ justicesword: 有,那就看你能不能舉證你們之間的對話。 12/31 20:21
→ justicesword: 不然是有可能被告肇事逃逸罪 12/31 20:22
→ bomb5055 : 那請問一下,對方是不是必須要舉證是我造成他自摔? 12/31 20:29
→ bomb5055 : 另外請問如果現場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我有停下來關心 12/31 20:29
→ bomb5055 : ,這樣肇事逃逸還會成立嗎? 12/31 20:29
→ justicesword: 要有留下雙方資料,不然所謂的關心可以很廣 12/31 20:45
→ justicesword: 撞到人下來看一下走掉也可以叫關心 12/31 20:46
→ justicesword: 車禍就算一方完全無過失也不可隨意離開現場,肇事逃 12/31 20:48
→ justicesword: 逸罪不以過失為前提。 12/31 20:48
推 KKyosuke : 基本上有證據能證明你停下來問他要不要報警要不要送 12/31 21:30
→ KKyosuke : 醫或後續處理 而對方拒絕的話 就沒有逃逸問題 12/31 21:30
→ KKyosuke : 然後 肇事逃逸不管你對那個"肇事"有沒有責任都成立 12/31 21:31
→ bomb5055 : 那請問現在有沒有方法可以先自保? 例如先到警察局 12/31 22:00
→ bomb5055 : 備案有用嗎? 12/31 22:00
推 KKyosuke : 沒啥用。行車記錄器就是拿來防止這種事的。 01/01 08:35
→ KKyosuke : 當場沒報警現在備案都是備身體健康然後增加警察業 01/01 08:36
→ KKyosuke : 務量而已 01/01 08:36
推 KKyosuke : 當然也不用太緊張,反過來說,對方也沒有任何證據告 01/01 08:38
→ KKyosuke : 你,畢竟是自摔 01/01 08:38
→ KKyosuke : 最怕就是小擦撞不報警後面被用科學證據搞 01/01 08:39
→ justicesword: 逃逸是指車禍當下行為,事後備案也不能反推當下沒 01/01 12:49
→ justicesword: 有逃逸。 01/01 12:49
推 totomomo4123: 對方不要報警 你自已也要報 不然你也要有辨法舉證 01/01 19:19
→ totomomo4123: 你沒有駕逃的心態 01/01 19:20
推 KKyosuke :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留個對方電話或名片 01/01 20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