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2018/1/5 (刑法告訴期為半年,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)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我有受傷 且已開診斷證明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第一時間沒有 對方肇事逃逸 我因為傷口太痛自行騎車急診 醫院剛好有警察 後續已經回到現場確認跟做筆錄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(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,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) 釐清中 還不太確定 五、事實經過: (請說明過程、路權、雙方行駛道路大小、有無路口、號誌、車速、控告情況、有無證 人、車輛撞擊點、是否變換車道、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) 當天早上 我準備經過十字路口 發現左方有台救護車準備過馬路 我方是綠燈,救護車方向是紅燈 為了禮讓救護車我主動停下 此時我的右後方殺來一台摩托車直接擦撞我 對方有在對面停下看他的後照鏡覺得我沒事 於是逃逸 實際上我的右小腿被連皮帶肉的削掉一塊 到醫院後警察說他們有接獲到有人報案 沒想到我自己到急診室了 六、問題: 事後警察詢著監視器找到了逃逸車主 車主在當晚打來給我抱歉 說為了趕上班 又覺得我好像沒事他就離開了 我只有說等待後續傳喚再來談細節 就醫診斷證明上面 只有寫擦傷與血腫 但實際上我每晚都要痛個一小時才能入睡 半夜還要被痛醒 早上起床從臥姿到坐姿要痛五分鐘 坐姿到站起還要痛五分鐘 並且可能傷到神經(後面有陸續就醫觀察) 目前腳背只有觸覺沒有痛覺 (很像午睡壓著手起來之後手指麻掉好像不是自己的那樣) 另外我們夫妻才正準備要出國慶祝結婚紀念 機票是12月就購買了 不是出事後才購買 一切規劃的行程都因我半殘難以走路的狀態取消了很多地方 而本身的職位必須時不時往外跑(雖然不到外勤) 行動不便的狀況下造成我的工作效率非常差 包括這些林林總總不能用證明來衡量的狀況 我該怎麼去拿捏應該求償多少才對呢?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70.209.16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15415233.A.2C6.html ※ 編輯: topchris (118.170.209.162), 01/08/2018 20:41:35
yesohya : 肇事逃逸 6-10萬是基本的 01/08 21:43
yesohya : 不然他應該有一陣子不用煩惱趕著上班了 XD 01/08 21:44
yesohya : 是指你能證明的損害再加上6-10是基本的 01/08 21:44
a9301040 : 十萬 01/09 00:33
iscu : 這種皮肉傷通常民事判賠不會太高 01/09 06:09
iscu : 只能往刑事和解上面靠了 01/09 06:10
wallachia : 別忘了再加上過失傷害...... 01/09 10:58
a3139207 : 以刑事起訴,在刑事廳開庭讓法官來喬和解,不然過 01/09 11:03
a3139207 : 失先判三個月再進民事訴訟 01/09 11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