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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3/1(四) 23時10分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我貌似沒大礙,對方頭部紅腫,我沒驗傷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無報警、無做筆錄 已被破壞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我方有強制責任險及車險,對方未知 五、事實經過: 田1 樹1單1機1.汽汽1汽汽1機1單1樹 1 1. 1. 1 汽汽1汽汽1機1單1樹 1 樹1. 1. 1 路面是有劃 單車道 機車道 汽車道 這樣分 我人走在單車道被機車從後面追撞 結果被機車車主寄了一封他受傷的影片 當下沒報警 我被撞倒在地 他在地上滑行 我感覺是還好,車主目前頭部紅腫,車應該有磨損 對方說我沒走在人行道,但所謂人行道,是稍微高了一點的水泥地然後種了一排路樹,稍微 一不小心就會掉進田裡那種地 六、問題 我被求償了怎麼辦 警察說當下沒報案,這種事後備案,除非兩人到場說明,不然不受理,但是對方又不來,我 該如何自保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136.165.15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19950391.A.118.html ※ 編輯: luck5115 (114.136.165.152), 03/02/2018 08:39:32 ※ 編輯: luck5115 (114.136.165.152), 03/02/2018 08:41:15
alog : 相約去警局談啊,請他示出錄影,不要私下和解你一定03/02 08:48
alog : 會被人家凹03/02 08:48
adamas0422 : 他騎在單車道撞行人還敢求償?03/02 09:15
luck5115 : 他說他機車可以騎03/02 09:34
※ 編輯: luck5115 (114.136.165.152), 03/02/2018 09:41:00
youngsam : 沒報警處理?!這個問題很大啊03/02 09:55
youngsam : 而且即使是機車車道,靠近路邊可沒有禁止行人走,他03/02 09:55
youngsam : 在你後面就要尊重你的路權03/02 09:56
luck5115 : 他說我沒走 人行道03/02 09:58
susaku : 那你就回他沒走機車道啊03/02 10:22
alog : 相約去警局看警察怎麼認定. 且就算人在哪裡走他應03/02 10:33
alog : 該也要注意路況03/02 10:33
youngsam : 直接找警察啦,不用跟他廢話那麼多,如果他有影片更03/02 11:25
youngsam : 好,直接開單03/02 11:25
youngsam : 他只是想要凹你,跟他說警察局見看他還會不會回你03/02 11:28
luck5115 : 對方說麻煩沒空,我要先去備案嗎?03/02 12:49
vincentix : 被撞到被凹還不看醫生!你人真好…03/02 13:28
luck5115 : 隔天要上班,看個醫生,在報案我看大概晚上兩點才03/02 13:30
luck5115 : 回的到家03/02 13:30
youngsam : 這樣不當天報案應該也沒差,就找時間去處理吧 03/02 13:43
alog : 約警察就沒空XD03/02 14:00
alog : 看來真來凹你的03/02 14:01
luck5115 : 請問說要到警局,對方不理,我後續要如何處理,才 03/02 17:42
luck5115 : 可以把風險降到最低,要去備案嗎?03/02 17:42
youngsam : 你就去報案把時間地點發生什麼事都跟警察講清楚,有03/02 19:05
youngsam : 車牌號碼就順便給他,做個記錄,以免被反咬一口。如03/02 19:05
youngsam : 果有受傷順便驗傷03/02 19:05
luck5115 : 剛剛去警局備案,警察說我這種要雙方都來才能備案03/02 20:39
luck5115 : ,像這種訊息互傳的就不用來了......要報就都要雙03/02 20:39
luck5115 : 方過來,機車要看有沒有擦撞什麼拍照存證 03/02 20:39
luck5115 : 雙方有一方不來就不能報也不能備案03/02 20:52
※ 編輯: luck5115 (223.139.50.215), 03/02/2018 21:09:03
youngsam : 呃,雙方都來才能報?那肇逃的不就不能報案了? 03/02 21:38
youngsam : 我覺得警察唬你的機會大一點,你堅持要報案他也是要 03/02 21:38
youngsam : 受理的03/02 21:38
youngsam : 你報案,給警察車牌,他會去通知車主到案說明的 03/02 21:39
luck5115 : 警察說法是有扯到刑事或保險方面才會受理,一般有 03/02 23:47
luck5115 : 互留資訊不算肇逃,只有一方說詞有疑點,所以必須 03/02 23:47
luck5115 : 找他一起來,幹重點來他不來,我要備案自保警察一 03/02 23:47
luck5115 : 個人不受理....... 03/02 23:47
youngsam : 那就不理他,反正要去警察局他也不要,就算了吧 03/03 04:55
vincentix : 還是沒驗傷?追訴六個月,被提過失傷害麻煩回報 03/03 09:46
youngsam : 對啊小心被反告過失傷害 03/03 10:23
T28sc : 懶得報案至少要驗傷 自己權利不保護 到時被陰上來 03/03 10:48
T28sc : 大家只能把現在說的話再說一次而已 03/03 10:48
luck5115 : 車禍前幾個小時有其他外傷,這樣驗有用嗎?沒立即03/03 13:38
luck5115 : 驗傷,後續門診紀錄可以嗎?還有他撞我為什麼我還 03/03 13:38
luck5115 : 有過失傷害....... 03/03 13:38
justicesword: 誰撞誰不是重點03/03 13:56
luck5115 : 決定去就醫拿證明,他告我就只好反擊回去好了 03/03 17:09
youngsam : 他受傷你又沒證據是他撞你,他當然可能告你過失傷害 03/03 17:50
luck5115 : 兩方同樣通行方向,他也在簡訊提到我們有碰撞,我 03/03 20:41
luck5115 : 後面也追加說明他是追撞,他也沒意義,簡訊對話都 03/03 20:41
luck5115 : 有紀錄,我今天也有去打去警局要調路口監視器不知 03/03 20:41
luck5115 : 道調的到就是了 03/03 20:41
※ 編輯: luck5115 (114.136.145.169), 03/03/2018 21:16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