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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(刑法告訴期為半年,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) 2017/11/19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對方應該沒受傷 我坐救護車送急診,除了輕微腦震盪外,因脾臟破裂住院9天(包含加護病房5天),出院後 開立診斷證明。 診斷包含: 1.創傷性腦水腫伴有少於30分鐘意識喪失 2.外傷性脾臟撕裂傷第三級,緊急做脾動脈血管拴塞術止血。 3.腹腔積血,左側前臂擦傷,左側臀部挫傷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有報警,我出院後才做筆錄。 當下意識混亂,不確定現場有無破壞。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(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,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) 對方有保險但我不清楚保險種類,在我住院期間對方保險公司有和我家人聯繫。 五、事實經過: (請說明過程、路權、雙方行駛道路大小、有無路口、號誌、車速、控告情況、有無證 人、車輛撞擊點、是否變換車道、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) 雙方號誌均為綠燈,我是行人要過馬路、對方則開車要左轉。 對於事發當下不太記得,記憶也很混亂。 我要過的馬路是單向道,印象中我看左方沒車要過來,就直接從人行道下到馬路上,小跑 步快速通過時對方就從我左側撞下去了。 注意到有燈光離我好近的時候,車頭已經出現在我腳邊,完全來不及反應。 附上現場圖與初判表 https://i.imgur.com/J8DKiAv.jpg
https://i.imgur.com/OWZwxgr.jpg
六、問題: 有幾個和賠償相關的問題想請教大家: 1.診斷證明有寫"避免激烈運動及提重物,建議出院後宜在家休養2~4週",於是家人工作 請假一個月在家照顧我。 請問家人的薪資損失可以向對方求償嗎?還是一定要醫生註明「需專人照護才能」求償? ( 對方已經表示不願負擔我家人的薪資,但我還是好奇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,不合理的話 我也不會硬要) 2.精神賠償的部分,朋友依照其家人的經驗建議我求償20萬,但我第一次發生這種事,加 上自己也有違規,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獅子大開口? 沒有想要藉機拗對方,但對方讓我感覺沒誠意,我也不想讓自己吃虧。 爬文看過精神賠償也會參考傷勢嚴重度 除了前面提到的診斷外,我的脾臟受損,導致之後免疫力降低; 目前後腦勺撞到的地方還沒完全消腫,會刺痛或抽痛,常常睡不好。 出院後我變得害怕過馬路,看到轉彎車和車速快的車就會很緊張,也會刻意繞路避免經過 事故現場。 因為住院缺席學校重要活動(拍畢業照和畢業專題發表)對我來說也是很大的遺憾。 請問根據我的傷勢和精神創傷,精神賠償應該要求多少比較合理? 3.車禍那天我的意識混亂,出院後做的筆錄也是拼湊出來很零碎的記憶。 做完筆錄後警察說我講的跟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不一樣,我感到很驚恐。 但我不敢看自己被撞的畫面所以也不知道兩者之間的差異,請問之後如果要走訴訟的話, 在警局做的筆錄會有影響嗎? 4.對方有車損,如果他向我要求賠償是合理的嗎? 5.家人想要確認我傷痊癒都沒事了再跟對方談和解,但下一次檢查與門診是三月底,距離 刑法告訴期只剩一個半月,若是回診依然有問題的話怕會拖過半年。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?要先私下和對方談和解或是直接申請調解?還是真的等到快過期再直 接提告? 請大家給我一點建議。 抱歉,文長且問題有點多,謝謝大家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136.190.4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20478703.A.CD8.html
yesohya : 現在就可以提告了 另外對方該賠的是看護費 03/08 11:31
yesohya : 不是你家人比較昂貴的薪資 03/08 11:32
yesohya : 然後 妳不用拘泥實質名義 不足的都灌到精神慰撫金去 03/08 11:33
yesohya : 然後祈禱 03/08 11:33
yesohya : 然後休養是妳自己休養 不是家人陪你 她自願對方免賠 03/08 11:34
TurtleBB : "休養"期間不等於"專人"看護期間,沒開看護不能請求 03/08 14:02
go4world : 要註明專人照顧;有肇責對方就可按比例索賠;告訴 03/08 14:55
go4world : 之後也可以和解撤告 03/08 14:55
kaowill : 你提出的事項要求賠償,還是得民事庭評估,但是否 03/09 22:36
kaowill : 需看護就常爭議。此案雙方都有肇責,所以你也得賠償 03/09 22:36
kaowill : 維修費,但因為只有你受傷,可在刑事過失傷害提告, 03/09 22:36
kaowill : 仍較有利 03/09 22:36
kaowill : 精神撫慰金確實沒有準則,至於要不要調解就看對方 03/09 22:42
kaowill : 事後態度,不然對方擺爛不去調解,又耗自己時間, 03/09 22:42
kaowill : 乾脆直接去警局提告,反正到法院後還是可以調解 03/09 22:42
claire0828 : 可依照診斷證明的醫囑:休養=薪資損失(還是有去上班 03/10 01:47
claire0828 : 就不能索賠喔),需專人照護=看護費 03/10 01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