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yuusnow : 你怎知用他臉書名搜到的賴id就是他的?? 好笑捏03/08 14:59
→ yuusnow : 反正你就咬定他失聯就好了,連絡不上人是事實。03/08 15:00
了解,謝謝Y大,明天會去跟警員聯絡,如果有問題再寄信給你~
→ hiimjack : 44台上892判例 如果所言屬實那不會構成誣告03/08 15:10
原來是這樣~
→ furio : 5點多匯款12點告詐欺,才7個小時這會不會太快了03/08 15:58
但是他人出現是在隔天下午四點半多,這麼長的一段時間,如果是你的錢也這樣不翼而飛,
→ samnpc : 你告他是你的權利,他告你也是他的權利,證據留著03/08 16:01
有的,當時警方有拍下聊天紀錄
→ samnpc : 等上法院。03/08 16:01
請問這能在法院上當庭撤告嗎?
→ ivorysoap : 對方真衰03/08 19:01
→ Hermess : 現在買家真可怕03/08 21:51
推 neverli : 賣家好衰03/08 21:57
※ 編輯: bytingyu (111.253.42.231), 03/08/2018 23:28:40
※ 編輯: bytingyu (111.253.42.231), 03/08/2018 23:29:22
→ ivorysoap : 才九百元 十二小時內就被你告詐欺涷帳戶 03/08 23:41
→ ivorysoap : 你打算怎麼賠人家帳戶被涷的損失? 03/08 23:42
推 HornShow : 賣家真的超衰 03/09 02:14
推 poi5140514 : 衰慘了,賣個900元好像要24小時服務這樣 03/09 06:08
推 cvGG : 因為「你的誤會」造成「他人損害」,你打算怎麼賠? 03/09 08:14
→ hiimjack : 重點不是時間吧 看到對方帳號不見我也會以為是被騙 03/09 08:31
推 furio : 付錢拿不到東西才叫被騙,聯絡不到人就叫被騙? 03/09 10:32
→ wallachia : 誣告要無中生有,所以很難... 03/09 10:33
→ yuusnow : 他的確是沒拿到東西阿 對方帳號還不見了 03/09 11:31
→ hiimjack : 帳號都不見了 應該已經不是聯絡不到人的程度了吧… 03/09 13:07
推 km0220 : 笑話,喔不我說的是樓主 03/09 13:48
→ km0220 : 結論你們就當散步去開庭練經驗吧 03/09 13:49
推 spirit119 : 如果是我也會懷疑,總之就是誤會一場 03/09 18:03
推 adamas0422 : 照文中判斷時間序應該是你去報案讓他帳戶不能用他才 03/12 03:38
→ adamas0422 : 緊張跟你聯絡的,不是嗎? 03/12 03:38
推 vi000246 : 合理懷疑是帳號被凍才趕緊跟你聯絡說誤會一場 03/14 17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