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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各位版友好,小弟的不動產因為父親的因素被法拍了,土地謄本上登記三筆債務, 一筆銀行和兩筆民間債務,總登記為650萬元,但實際上並沒有借這麼多錢, 銀行的貸款一直有在繳,民間的借貸有一筆借了100萬,但設定200萬, 以我所知,實際欠款金額應該是460萬元。 前幾天確定拍出,拍定金額是600萬。 問題: 想請問版友,在此情況下,我應該要做什麼舉動確保自己的權益? 我擔心民間借貸真的拿走200萬而非實際借貸的100萬元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02.89.121.1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20592173.A.0DF.html
taoist9999 : 「債權人或債務人對於分配表所載各債權人之債權或分 03/09 19:50
taoist9999 : 配金額有不同意者,應於分配期日一日前,向執行法院 03/09 19:50
taoist9999 : 提出書狀,聲明異議。」(強制執行法第39條第1項) 03/09 19:50
kaowill : 雖然設定2百萬,但還是得依執行名義或借據本票金額 03/09 22:24
kaowill : 參與分配,但100萬衍生的利息也會分配給債權人,200 03/09 22:24
kaowill : 萬內為最高限額抵押權,超過部分為一般債權 03/09 22:24
kaowill : 拍定600萬,還得扣執行費和增值稅等費用。收到分配 03/09 22:29
kaowill : 表後如果對債務金額有疑慮,於分配日前提出,但還是 03/09 22:29
kaowill : 得陳述異議理由或證據 03/09 22:29
ql4au04 : 謝謝版友回答! 03/11 09:41
taoist9999 : 建議備妥資料,向專業人士諮詢。 03/11 20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