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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附圖 https://i.imgur.com/WSWb2yo.jpg
家裡的大樓一樓只有一戶,一樓大門外一直到社區圍牆邊的斜線區域, 是建商在蓋房子時就圍起來的,十年來也都是由一樓住戶使用(停車等等的), 買屋時的買賣契約內有一個社區管理規約也有載明,該斜線區域由一樓住戶管理使用。 現在的問題是,因為最近這一年大家跟一樓住戶鬧得不愉快 (發現他在任主委時拿公款去修理一些他家的東西、叫廠商發票多開等等的問題) 所以現在其他住戶在研究可不可以把這塊斜線區域收回不讓他使用。 問題1: 這個斜線區域應該就是所謂的約定專用部分,想請問是否可以經由住戶大會開會, 收回這個約定專用權? 問題2: 如無法收回,一樓住戶是否要針對這個約定專用部分繳交管理費? 謝謝大家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71.46.14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21625445.A.1E0.html
km0220 : 有證據就告他挪用公款啦QQ 03/21 18:07
只有施工廠商口頭證詞,但廠商也不想淌這個渾水
sagarain : 這要看原來怎麼簽的吧 搞不好人家早付過費用 03/21 18:45
就建商提供的各戶坪數來看,一樓跟2-9樓的坪數完全一樣 且購屋合約上有寫該區域由一樓住戶"管理使用",不是寫一樓住戶所有, 所以我們判斷這個應該是約定專用而已,而不是他買下的。
Ryan908 : 社區規約是否有送公所核備? 既為約定,自可決議取消 03/21 21:53
會來問是因為我在GOOGLE相關資料時,有看到有人說約定專用部分要取消, 需要使用者同意才可以,不是其他住戶說取消就取消
a9301040 : 證據、談判 03/22 09:05
目前不打算針對他過往的行為做追究,因為也沒有具體證據, 只想研究到底可不可以收回約定專用區域 ※ 編輯: blcakic (1.171.46.141), 03/22/2018 16:56:20
yuhuan1029 : 挪用公款應有相關法律可處理,約定專用若當初住戶 04/14 00:30
yuhuan1029 : 都同意且知情規約就應受拘束。 04/14 00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