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banana321 : 打110報案或是網路報案不然地檢署提告 05/05 18:43
→ banana321 : 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05/05 18:44
推 hidog : 地檢署提告 或者申訴警察 05/05 18:47
推 loveloser : 撞死人都不會羈押了 普通傷害不可能被羈押的 05/05 19:09
→ loveloser : 你阿公在住院要怎麼做筆錄 告訴期六個月 等出院再 05/05 19:11
→ loveloser : 約時間提告就好了 早幾天做也是要慢慢等開庭 05/05 19:11
→ loveloser : 普通傷害去地檢也是先叫你們去調解 在案件量爆炸的 05/05 19:15
→ loveloser : 現在 叫和解前置 以節省司法資源 05/05 19:15
推 loveloser : 講句現實的 不和解普通傷害也是只判幾個月 易科罰 05/05 19:20
→ loveloser : 金幾萬元 根本不痛不癢 差別只是掏錢賠被害人還是 05/05 19:20
→ loveloser : 繳給國家而已 05/05 19:20
了解,大致有頭緒了,謝謝各位大大
※ 編輯: dragon606 (220.143.70.191), 05/05/2018 20:04:37
推 talk5566 : 為啥不去廟裡面一個一個討回來?? 05/05 20:29
→ lukasformac : 4樓是不是沒搞懂羈押?避免逃亡、串證還是可以押阿 05/06 11:13
→ lukasformac : !實務上一堆傷害被羈押的,還「不可能」咧? 05/06 11:13
推 cerwvk : 實務上看運氣,想到一堆經濟犯罪,釋放後,跑到對岸了. 05/06 14:44
→ cerwvk : 或者不能說看運氣, 柯p:監獄是關沒辦法的人. 05/06 14:46
→ cerwvk : 依你案例,可以考慮公訴,自訴部分.順帶警察一起, 05/06 14:49
→ cerwvk : 不然上法院,對方會用警察的部分攻擊你的論點, 05/06 14:49
→ cerwvk : 至於不做筆錄的部分,督察室 也許 可以申訴, 05/06 14:52
→ cerwvk : 你對法律,警察更進一步了解. 就會像我一樣的結論, 05/06 14:54
→ cerwvk : .......... 05/06 14:54
→ JudaIscariot: 樓上在說啥...? 05/06 15:30
→ samnpc : 現行犯跟羈押一點關係都沒有,一般輕罪幾乎都是當 05/07 10:57
→ samnpc : 日無保請回。 05/07 10:57
推 lukasformac : 同意樓上,而且是不是現行犯從原PO的描述裡也不清 05/08 10:49
→ lukasformac : 楚。另外,如果行為人有回現場叫囂,視叫囂內容, 05/08 10:49
→ lukasformac : 有恐嚇等情形的話,就有可能預防性羈押了 05/08 10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