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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和禮服店租借禮服已付一半訂金 之後家裏有未預期的事發生 所以無法在原本的時間穿禮服 一年前有致電禮服店 承辦人員告知 訂金會一直有效 等有空再去即可,但又這樣過了一年了 還是沒有預算及場合穿 問題: 請問在我國法律上,這樣的契約多久有效 我怕會不會幾年後 訂金就沒有 雙方亦無契約關係了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3.150.14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26456514.A.45C.html
CCWck : 一般請求權時效是15年 05/16 16:25
hsinyeh : 民法126 兩年 05/16 16:26
hsinyeh : 講錯...127 05/16 16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