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alog : 交接不該分簡易或困難來決定,你應該要將自己所知 05/20 13:47
→ alog : 的部分以文件形式交代清楚,而僱主要求要你做的部 05/20 13:47
→ alog : 分,例如收尾、另做新的東西,不分簡易困難都是僱主 05/20 13:47
→ alog : 自行找人再處理,你只針對離職前相關事務做一個結 05/20 13:47
→ alog : 尾跟所知交代清楚(以文件形式是最好,LINE通訊交代 05/20 13:47
→ alog : 很容易出狀況) 05/20 13:47
→ alog : 建議你最好弄清楚跟確認是否哪裡沒有做好 05/20 13:48
→ alog : 存證信函如果沒有委託律師 有可能是自己寫的 05/20 13:49
→ alog : 如果是屬於律師那邊寫的存證信函 那你真的得重視一 05/20 13:51
→ alog : 下 因為不論寫或未來提高都是要錢 05/20 13:51
→ alog : * 05/20 13:52
→ alog : 一般人不會搞到這樣 除非真的有事情沒講清楚 05/20 13:52
首先感謝回覆,其實我不只line回覆,也因前雇主有此需求
因此離職後公司門禁系統的磁卡以及鑰匙皆還在我手上
我也有回廠幫忙,假日或晚間皆有
也因此對方目前不是著重在這點
而是在於我不願在回廠幫忙後,對方要求我交還鑰匙
我下班後回廠取回我私人物品,(對方也下班了)
並將鑰匙藏在門口處,告知後我就離開
此後我僅指導對方簡單工作事務
對方要求較為困難的工作我皆已讀不回
在數月後對方就來函,主張當初我取回私人物品後
隔天發現物品遺失,清查數月後認為我涉嫌重大
再來就是一些制式催告....
目前我手上有證據,但我不想拿出
如果此函可以嚇阻他們那是最好
如果不行,我也做好應戰的準備
還是麻煩個未能指導我存證信函回覆的方法
謝謝大家!
※ 編輯: scr950 (1.34.7.43), 05/20/2018 14:07:35
→ alog : 另外如果自己覺得好像都做了 但又擔心 我會說你得 05/20 13:54
→ alog : 花錢找律師諮詢一下 免得錯過一些東西 因為這是很吃 05/20 13:54
→ alog : 專業的 05/20 13:54
→ alog : 跟經驗的 05/20 13:54
推 MELOEX : 存證沒有什麼效力不效力 “存證”信只是花錢請郵局 05/20 16:49
→ MELOEX : 證明你曾經寄了這些內容給某人而已 05/20 16:49
→ MELOEX : 你現在該作的是保存好證據備戰 05/20 16:50
推 a9301040 : 存摺的效力就是你有把信寄給對方,正副本沒差 05/21 17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