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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我把我媽的遺產分了,哥現在提告. 我媽有6個小孩,其中一妹已往生,她遺有一兒一女,因為她比媽早往生,所以 她的老公沒有繼承權,我哥請律師算的應繼分1/6*5+1/12*2 ,因為往生那位妹妹的兒子,拋棄繼承.哥是知道的. 問題: 我分媽媽的錢,因為不瞭解,沒有用應繼分,但是經過古哥,發現我妹的兒子, 女兒是代位繼承,兒子拋棄繼承,所以該代位繼承的姐姐可以拿應繼分1/12*2 請問我這樣的解讀 對嗎? 請指教 謝謝.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71.45.19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26804382.A.17B.html ※ 編輯: mynamename (118.171.45.196), 05/20/2018 16:29:11 ※ 編輯: mynamename (118.171.45.196), 05/20/2018 22:48:28
justicesword: 拋棄繼承的那個孫子輩是拋棄繼承母親還是拋棄繼承外 05/21 00:47
justicesword: 婆 05/21 00:47
mynamename : 是代位繼承 我剛去法院問過了 兒子拋棄 女兒可接 05/21 10:06
mynamename : 我拿繼承系統表問諮詢 我問他拋棄 他那份是不是全 05/21 10:09
mynamename : 部須給姊姊 答案 "是" 05/21 10:10
KHlawtel : 是。但未拋棄的人也可以不主張要分遺產,看該人要 05/22 20:50
KHlawtel : 不要分 05/22 20:50
KHlawtel : 我有權利,但權利未必一定要行使 05/22 20:50
mynamename : 謝謝 24日會調解 祝我好運吧 05/22 22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