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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祖父過世,未留遺囑,房屋三棟土地千坪,金飾數件, 與另兩位叔伯無法達成共識(他們想多拿), 目前拖著不蓋章,想訴請法院均分。 問題: 爬文看到土地是以公告現值做依據,查過公告現值約一千二百萬, 市價則約有2千萬,房屋約6百萬,如法院判決每人可拿土地400萬, 房屋200萬,那想請問: 1.爬文好像必須匯錢(1800萬)進法院帳戶,再每人拿600萬是嗎? 2.如果1800萬每個人都拿不出來,而變賣土地後有2000萬, 其餘的200萬怎麼分? 法院也會強制均分嗎? 3.承上,均分完600萬後,房屋還沒賣,那所有權歸誰? 4.承2.,若土地遲遲找不到買家,是會一直拖著, 還是由法院強制法拍? 5.祖父的數件金飾都不見了,因為沒有紀錄,是否不可能拿回來了? 以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33.43.23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27683768.A.C58.html
eten : 共同共有每位繼承人持有1/3直至出售變現 05/30 21:47
taoist9999 : 備妥資料,向精通不動產的律師諮詢。 05/31 01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