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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請教各位 因前幾日看了一間屋主自售房子 格局有喜歡 且屋主強調很多人來看有幾組已經看第二次 故在當日回家後、用line回覆屋主有意購買 未付訂金也未簽契約 屋主因私人狀況需一個月後才能至代書處簽約 但仔細確認自己的可動用存款、發現若進行購買、 可動用存款會讓生活十分辛苦 問題: 如果想跟屋主說因經濟因素不購買了 會有法律問題嗎? 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3.110.80.11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30379195.A.EB7.html ※ 編輯: dowhat (123.110.80.117), 07/01/2018 01:45:56
MELOEX : 有合約照合約賠錢 沒合約就……看他有怎麼證明因為 07/01 03:35
MELOEX : 你的反悔而造成他有實際損失 有的話就賠償他的損失 07/01 03:35
MELOEX : 總之 盡快回應對方 別浪費大家時間 會比較好說話 07/01 03:36
core168 : 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就成立,契約內容如果有定金, 07/03 05:25
core168 : 因你違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定金一倍的違約金 07/03 05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