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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跟對方達成和解了,來記錄一下過程。 2018/2/19 發生車禍 2018/3/23 承辦警員聯絡找到肇事人,肇事人親戚聯絡約見面 2018/3/25 與肇事人及家屬見面談和解,無結果,約定等我第二次筆錄做完再聯絡 2018/3/28 至警局做完第二次筆錄,線上申請初判表 2018/3/31 領初判表,表上我無責任,責任歸屬完全在對方 2018/4/25 向區公所寄出調解申請表 中間因為旅遊跟工作忙過比較久,申請調解前有跟對方再聯絡,但對方不願意接受我提出 的賠償金額三萬,有先告知對方會申請調解。 2018/4/30 收到調解委員會5/24開調解會 2018/5/3 收到少年法庭傳票(備註寫沒意見不用去) 2018/5/24 調解開會,在調解委員協助下達成和解約定,約定8/9再到調解會一次,當場 交付賠償金、簽和解書。 (約8/9是因為對方說他沒錢需要時間,所以約定刑事提高期限半年到期前) 2018/6/19 少年法庭開庭,可以不用去,想去陳述意見所以去了。 第一次去法院也算是特別的經驗(笑 2018/8/9 調解開會round 2 拿到約定賠償金額,簽和解書,結束! 中間等文件時跟肇事人媽媽聊天知道說少年法庭判決三年保護管束(肇事人以前也有無照 駕駛過判比較重) 不是很嚴重的車禍但也是過了快半年才結束 中間心裡有件事懸在那也是頂煩的。 雖然沒拿到期待的金額但也算是看現實情況(對方經濟能力、我願意花在這件事的時間等 等)覺得可接受。 以上,希望能給遇到類似的情況的人當作參考! ※ 引述《helen811222 (阿捲)》之銘言: : 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: (刑法告訴期為半年,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) : 2018/2/19 :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: 我左手掌、手臂、臉頰輕微擦傷及瘀青 : 無驗傷(超後悔沒去驗傷QQ) :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: 有報警, : 對方肇事逃逸,後已補做筆錄 : 現場被破壞 :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: (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,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) :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: 五、事實經過: : (請說明過程、路權、雙方行駛道路大小、有無路口、號誌、車速、控告情況、有無證 : 人、車輛撞擊點、是否變換車道、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) : 雙方都是普通重型機車 : 我準備直行,紅燈換綠燈後,剛起步被左側突然出現右轉機車擦撞,車往左側倒地往前 : 了兩、三公尺,對方無減速直接離去 : 六、問題: :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: 對方15歲未成年無照駕駛 : 有跟對方及家長見面,雖然有道歉,但認為我開出和解金額三萬太高 : (車子恢復原狀報價單要兩萬初,想說先開高讓他殺) : 只說經濟能力不好云云,要給小孩子機會← : 也不說願意給多少,當下覺得難以馬上有共識就先解散 : 等我去做完第二次筆錄再說 : 目前做完第二次筆錄,申請初判表中 : 肇事逃逸對方應會被送少年法庭 : 不知道這種案例通常是會輕判嗎? : 民事賠償走法院覺得太浪費時間, : 除非對方一毛錢都不肯付,基本上不考慮 : 若走調解委員會看前人經驗可能會叫我要體諒對方降價 : 自己是不想再花太多時間處理 : 身邊的人有建議不要心急輕易和解 : 想問問鄉民意見(跪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26.39.7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34059226.A.2D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