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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家父因財務問題名下無法登記財產,惟因工作需求需要用車,想以我的名義買車(無貸款) 但因平時沒有住在一起,擔心爾後如有肇事,是否會有聯帶賠償責任問題,擬簽訂借名登 記契約。 問題: 1.請教各位如簽訂借名登記契約後,載明責任歸屬,爾後如有任何稅金罰單...等問題, 本人可主張無責? 2.如駕駛人肇事有傷亡,是否會有連帶賠償之責?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9.135.19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ttLifeLaw/M.1535595703.A.FE0.html
yesohya : 你該擔心的是刑356幫助隱匿財產 08/30 10:43
CCWck : 沒強制執行怎麼會有356的問題? 08/30 11:21
MELOEX : 樓上 要看原PO所謂財務問題到底是多大問題 也許有只 08/30 11:24
MELOEX : 是沒提到 08/30 11:24
liandchou : 借名登記是只拘束在你與家屬之間,原則上借名人遇 08/30 13:53
liandchou : 到的麻煩跑不了 08/30 13:54
sindyevil : 傷亡部分,就看你保單有沒限制非車主,如果沒限制就保 08/30 14:19
sindyevil : 高一點,特別是第三人身財產險部分.Y 08/30 14:19